數位化工作流程指南:影像資料
Tags: 影像, 指南, 數位典藏, 數位化, 數位化程序 發表: 2011-08-30, 點閱: 48,088 , 加入收藏櫃 , 列印 , 轉寄
柒、影像再使用(Repurposing Images)
數位典藏最主要的工作是保存珍貴文物與藝術品的現況,但其真正的價值是能運用數位影像技術發展各種後續應用,其中如何將典藏影像再現,甚至運用於加值應用與特殊研究,是不可被忽視的重要項目。本章將敘述典藏影像再使用時應注意的相關事項,並提供相關應用實例供數位化工作者參考。
一、數位影像呈現
數位典藏工作中首先將影像數位化,但真正使用的時機往往是後續將影像取出予以應用的階段,也就是將影像輸出呈現,而如何系統化的呈現影像真實樣貌則是應特別重視的部分。
(一)再使用的色彩管理
典藏藝術品與文物是美術館與博物館的重要功能之一,近幾年來各典藏單位更積極地將藏品數位化,產生許多珍貴的文物影像。數位典藏最主要功能除了保存這些珍貴文物的現況影像外,也提供發展數位學習的資料。日新月異的數位化技術,甚至可以彌補藏品因歲月造成的損壞,如利用數位典藏的影像進行數位修復,還原典藏品當時的色彩,提供文史工作者做歷史考據的研究。而國內數位典藏計畫色彩管理再利用的案例大都是在複製畫上,較少為了歷史考據的因素,進行數位修復的工作,故本書即以臺北市立美術館藏陳進之作品「悠閒」為例,介紹數位修復的實際案例以供參考。
1. 典藏品現況評估
陳進的「悠閒」原裱框尺寸為136×161公分,臺北市立美術館典藏組在依該作品保存狀態進行例行性修復工作時,發現畫作的畫布有將近30公分反折在原始裱框背版後,亦即整張畫作的實際尺寸為166×191公分。畫家裱框時將近30公分的畫布摺在畫框後的原因已不可考,在取得畫家的家屬同意後,臺北市立美術館決將此畫作修復還原。但為了保存作者裱褙的原意,並留待後人考據研究,亦另外複製修復前的畫作,以提供修復前後的參考與對照。
臺北市立美術館進行數位典藏已經行之有年,也建立了豐富的館藏資訊,經由網際網路分享到全世界。而陳進的「悠閒」畫作早在2003年已進行數位典藏,當時數位化流程是以8×10英吋的正片拍攝,經由掃描製成數位檔案。但由於早期制定的數位典藏流程規範較著重於影像數位化後的重製,亦即以複製畫或是印刷為最終目的,往往數位化檔案所選擇的色彩模式為印刷專用的C、M、Y、K色彩,但是C、M、Y、K是與設備相關(Device Dependent)的色彩空間且印刷油墨色域較小,最終獲得的顏色取決於使用的設備,CMYK的色彩模式無法全然做為色彩管理的標準。再者該畫作尺寸龐大,當時典藏的數位影像檔無法輸出至原尺寸大小,多方考量下,決定將當時拍攝的正片再次掃描,並導入色彩管理流程。
2. 確認數位影像用途與檔案規格
進行正片數位化之前,先規畫此影像數位化之後的用途,以決定掃描的解析度。由於需要輸出成與原畫作大小相同之複製畫,所以數位影像的輸出解析度要求必須為300dpi以上,原畫作尺寸136×161公分,正片尺寸8×10英吋(20.3 × 25.4公分),但計算正片中畫心的尺寸約為18.6×21.3公分,因此放大的倍率必須達到8倍才足夠原尺寸噴墨輸出。
3. 進行色彩管理
確認輸出解析度以及放大倍率後,接下來就是導入色彩管理流程,由於影像輸入設備和輸出設備的規格不同,其色域大小也不同,必須取得輸入的色彩特性描述(Device Characterization)資訊,來進行色彩校正程序,以維持輸入與輸出色彩的一致性。由於其正片之材質為Kodak所生產,選擇以Kodak正片材質的色彩導表來製作掃描機的色彩特性描述(Device Characterization)檔案。套用設備色彩描述的影像檔後,得到的僅是複製之正片上面的色彩,若要複製正片內原作的色彩,標準程序為拍攝IT8.7-3或是Color Checker SG導表來記錄實際拍攝境的光源及環境狀態,供之後做色彩還原之用。
由於當時的作業流程並未包含再使用的色彩管理,所以僅能以原作旁的Q14導表,作為色彩還原的標的。以Q14導表作色差比較與影像色彩還原的標準,影像套用色彩描述檔後,於數位檔案上量測Q14導表中的色塊Lab值,並據以再微調整張影像的底色進行色彩校正,最後完成超大型原件的原尺寸複製。
從理論而言,正片的數位典藏色彩管理流程,除了設備的色彩描述檔之外,還必須考慮到影響正片色彩的準確度,例如沖洗過程、正片的材質等因素。因此正片在拍攝時,若能把這些因素考慮進去,後續進行掃描與列印的色彩管理時,將可快速準確的修整顏色,達到影像輸入一次、供不同目的需求多次取用、減少資源浪費、獲得穩定數位影像品質的期望。
(二)典藏系統的規劃與數位影像呈現
數位典藏系統的設計需經過完整的資訊系統規劃與分析,整合領域知識專家的典藏需求與後續應用需求,分階段進行系統與相關應用功能的開發。[31]而影像資料身為數位典藏中重要的視覺資源,往往也是使用者最想獲取的資訊,在典藏系統的影像呈現上,即需就使用者的需求多方考量。至於相關後設資料規格已於上一
章詳細說明,此處不再贅述。下列就系統分析、系統設計說明,並以臺灣多樣性知識網[32]、數位島嶼[33]等平台為例,介紹數位典藏影像資料的系統呈現。
1. 系統分析
系統分析之目的在於將使用者的需求以直接、具體、有系統的方式正確且清楚地紀錄下來。因此如何精準掌握使用者的影像資料利用需求,包括使用者分析、系統需求分析、軟體需求規格書的擬定等都是必須審慎考量的重要事項,下列即分述各項考量要點。
(1) 使用者分析
良好的數位典藏系統應能兼顧不同使用族群的需求。因此建置一完整的數位化環境,提供各種典藏工作流程所需之資訊服務是本項目的考量要點。如圖7-4數位典藏環境架構的使用者需求對應,進行使用者分析時首先要找出目標族群,而後依不同族群的需求特性定位,透過分析該族群類型、使用習慣、使用動機等因素,規劃適合的影像資料呈現方式。
(2) 系統需求分析
不同典藏單位的典藏系統需求也不盡相同,即使是同性質的藏品,因研究目的、觀點,甚至是著重的研究方向不同,也會有不同的呈現需求。在影像資料的系統需求上,由於其往往是該單位重要的視覺產出,因此呈現時也需考量如何讓影像資料能夠以更直覺、更快速的操作介面呈現。
(3) 軟體需求規格書
完成使用者分析與系統分析後,為了讓結果能更直接、具體地呈現,分析後的需求可用系統化及文件化的方式記錄。軟體需求規格書(Software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 SRS)用來描述軟體最終使用者的期望需求,即是相當有效的方式之一。由於系統需求分析為系統開發最初的階段,好的需求分析文件有助於需求的確認與驗證(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以期在系統開發時及早發現瑕疵,減少整個系統開發的成本。[35]而與使用者充分溝通後,系統分析人員即可著手進行設計,並撰寫軟體設計規格書(Software design description,SDD),具體呈現SRS分析結果,將使用者的需求轉化成實際的設計資訊,做為系統分析人員與程式開發人員討論系統設計規格的媒介。而以直覺化的操作模式為出發點,在網站呈現上,「RIA」豐富網際網路應用程式(Rich Internet Application)即有著豐富而視覺化的介面設計,帶給使用者不同的經驗與感受,並伴隨著更高的互動性。以臺灣多樣性知識網為例,即採用Adobe Flex技術製作的網站,運用豐富而視覺化的介面設計以便利使用者操作。
2. 影像資料藏品系統設計
系統設計人員需考量典藏單位的實際使用情境,滿足前端的檢索呈現,以及後端資料庫管理的需求,數位典藏系統應具備的相關子系統包括資料庫系統、多媒體檔案管理系統、檢索展示系統、缺字系統、權限控管系統等。如圖7-6數位典藏系統架構圖所示[37],資料庫系統本身可作為平臺,整合資料管理及各式資訊,採用www架構的系統更能達到跨使用者平臺的優點。也因此在系統架構設計上亦可以資料庫系統為核心概念做整合性的設計規劃,並針對不同使用者設定系統開放程度或付費機制。
3. 影像資料系統考量重點
以影像資料而言,上述架構中,對後端使用者來說最重要的莫過於檢索展示系統及資料庫系統,因為其是使用者取用資料最直接的方式。而在系統設計上,也應特別針對系統中影像資料的各種使用方式選用合適的軟體與平台,下列即分述影像資料系統各項考量重點。
(1) 基本形象定位
正如系統分析時所提及,如何精準掌握使用者的影像資料利用需求,即是此階段所面臨的挑戰,以使用對象為中心考量的影像管理系統,可能提供了良好的縮放功能、便於處理不同的影像,或是有著更加完善的數位版權管理技術、電子商務功能,或以影像為中心的系統,能幫助原單位管理數位化項目,如數位擷取與協助建立後設資料的連結等。以數位島嶼為例,其管理了當代臺灣大量的影像資料,包括名家創作的影像以及文史工作室、藝術創作者所擁有的影像,此外亦希望能成為一般民眾影像資料相互分享、交流的平台。因此數位島嶼在形象定位上,除了具備資料庫性質的影像搜尋、展示和呈現功能,亦提供使用者上傳影像至網站,並且開放使用者共同對某一影像討論,另外亦有影像線上收藏、引用等即時性功能。對影像資料提供而言,提供一個便利的發表平台;對使用者而言,在影像資料的進用上亦可謂十分便利。
(2) 支援格式
由於系統往往支援不同的影像資料格式,建議使用GIF、PNG和JPEG格式,避免非常見之Web影像格式如TIFF、PSD等格式。
(3) 影像管理
部份系統提供更多的影像管理功能,包括在系統內部移動、複製或刪除原始資料;建立分類文件夾以協助影像資料的分類,並協助使用者進行上傳或下載;或是自動地將影像重新命名等。這些不同的管理功能皆視後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而異,數位化工作者則可自由選擇所需要的技術。如「臺灣多樣性知識網」的最終使用者為全體民眾,因此除了系統管理者的影像管理功能,也提供使用者對所藏的影像資料以「我的知識櫃」[39]、「我的知識地圖」[40]等功能,進行個人化收藏、管理等動作。
(4) 圖像編輯
圖像編輯功能包括裁剪、旋轉、縮放、色彩校正等,這些功能對使用者的用處取決於系統建立的性質和宗旨。通常適合提供給一般使用者和進階使用者進行影像資料的下載與再利用時應用,如果是複雜的圖像校正需求,仍建議使用專門的編輯工具。而影像資料本身若涉及版權和改作授權等問題,則可對此部分功能予以保留。
(5) 用戶界面的性質
不同的使用者往往也需要不同的使用介面,例如一般民眾和研究者即有不同的瀏覽需求,因此同一個資料庫可能提供較為學術性的搜尋瀏覽介面,亦可能針對較具代表性的影像資料在使用者介面上進行較為淺顯的文章介紹。
(6) 搜尋和檢索
影像資料的視覺性極強,除了考量系統提供的瀏覽功能和常見的關鍵字檢索、Boolean邏輯檢索等方式,搜索和檢索系統的呈現方式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尤其許多使用者需透過Web瀏覽器進行瀏覽和搜尋,視覺性和網路傳輸速率亦是需要思考的重點之一。由簡易影像資料搜尋的概念出發,針對進階使用者所設計的環境亦提出了以影像內容為檢索條件的系統-CBIR(Content-Based Image Retrieval)。傳統的文字檢索模式往往侷限於文字描述,更因每個人對影像的認知描述不同,容易造成描述上的落差,CBIR則以輸入影像或利用介面輔助工具所繪出的圖形,擷取輸入資料的特徵作相似度的比對,將資料庫中相似的影像資料做為檢索結果。其檢索條件包括顏色、紋理與形狀,可分為下列四種策略。
A. 利用影像範例檢索
此檢索方式包括使用者提供影像範例,及直接在系統提供的影像範例中瀏覽,而系統所提供的影像範例則可再細分為分類提供和隨機抽取影像二種模式,讓使用者以漸進式的方式取得所需的影像資料。
B. 利用草圖檢索
此檢索方式是讓使用者簡單繪製草圖,透過計算比對,找尋資料庫中與使用者所繪最相近的影像資料。
C. 利用影像特徵模組檢索
利用前述提及的顏色、紋理、形狀在檢索頁面上設定各項目的內容。常見的特徵項目在顏色方面包括顏色比率、顏色布局、色彩空間;在紋理方面包括均勻度、對比度、方向;在形狀方面包括影像邊緣輪廓線、影像向量特徵等。
D. 上述方式結合
如先行利用草圖檢索資料庫中的影像範例,再從影像範例中檢索所需的影像資料。
另外,語意檢索的建立則可在建置影像資料庫時以人力對影像內容進行詮釋,讓使用者根據影像的內容或意義來查詢想要的影像,也是目前影像資料的資料庫檢索趨勢。[41]
目前已開發的CBIR軟體雖然無法達到百分之百符合使用者檢索期望的目標,但已能達到縮短使用者檢索時間的功效,更有部分軟體開始應用於商業網站上或其他的影像檢索技術上。[42]
(7) 影像資料下載與使用
使用者接觸數位化藏品時,往往因不同需求需要使用、下載影像,或因各種再利用的考量希望取得較高規格的影像資料,數位化工作者在此面向一方面需考慮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問題,及如何便利使用者聯絡典藏單位詢問授權事宜,以下就下載與使用注意事項說明。
A. 開放權限
由於同一份影像資料視不同需求往往需要轉換成各種檔案格式,其中典藏主檔如RAW檔和經修整後的典藏級TIFF副主檔為最高階的格式,權限開放上應僅供系統管理者與內容管理者查詢。而相關較低解析度取用檔則視各系統收費或資訊公開程度,適度開放不同等級之檔案給會員等進階使用者及一般使用者進行瀏覽與下載。
B. 解析度與後設資料
不同解析度的影像除了與開放權限相關,進行再利用時,亦須注意影像資料原本的規格,如尺寸大小、色彩深度、檔案格式等項目。因此在影像資料的管理上,若能如第六章所述著錄完整之影像檔案後設資料,進行再利用時即能參考相關資訊而更加便利,避免誤差的產生。
C. 影像授權
權利描述說明一件數位藏品相關的權利、擁有者及行使該權利所具備的條件。而常見的權利如圖7-10可分為解釋的權利(Render Rights)、移轉的權利(Transport Rights)、衍生的權利(Derivative Work Rights)。
因不同單位特性與需求不盡相同,影像資料的授權也隨之有著不同的差異,大致上皆說明使用者付費或付出某些權利,在使用時間、範圍、地點、使用次數等限制條件下,可擁有某些權限。
而在現今數位典藏工作中,最常見的授權方式即為簽訂內容授權契約[43]和適合開放給公眾使用的創用CC授權[44],各單位可視典藏之影像資料是否取得完整之著作權,聲明該件藏品的權利狀態與授權方式。以臺灣多樣性知識網而言,由於其數位藏品的版權分散,故網站完全不開放影像資料的下載,但為了便利使用者進用資料,該網站便採用線上製作簡報、線上儲存的方式,兼顧藏品授權問題與便利使用者的概念。或是以數位島嶼為例,其影像資料皆採創用CC授權,在瀏覽頁面上明顯標示,並提供引用連結及引用資訊,便利使用者取用所需的資料。
(8) 與其他系統的連結性
龐大的網路資源在便利使用者的考量下,若能進行跨資料庫的整合作業將是非常便利的方法。提供資料讓其他應用程序或系統進行搜尋則是可行的方式之一,但仍然要思考相關的授權與管理事宜。[45]
(三)資料保護
資料保護是整體資料呈現中十分重要的課題,對於典藏單位來說,進行數位權利管理以達到良好的資料保護功效,可避免數位智財權未經授權的複製濫用,達到有效的數位智財管控,並可進行侵權行為的偵測與追蹤。對於後端使用者來說,良好的管理亦可保障其所購買的數位權利。在此資料保護的考量面向上,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數位版權管理技術乃是藉由電腦程式,以軟體或硬體方法限制數位內容使用方式的系統通稱,現今廣泛運用於各資源提供的單位、機構與公司。其根據資料提供者的需求,限制了使用者對數位內容的使用方式與使用條件(時間、空間、頻率等)。例如某個影像檔案只能在限定地區觀看、某件影像檔案只能傳輸二次,這些都是常見的DRM 功能,許多常見軟體如Adobe Acrobat、Microsoft Office、Windows Media Player等亦具備部分相關功能。體現在影像資料的保護上,則可借重於下列相關數位浮水印技術討論。
1. 密碼學
密碼學是資訊安全中相當基本的技術,影像資料的傳輸亦可應用密碼學技術加密,無論是何種加密方式,其原理皆為資料提供者在資料上先進行加密的動作並傳送加密資料,使用者再依照資料提供者所提供的金鑰進行解碼,得到完整資料內容。
2. 影像資料保護技術-數位浮水印
數位浮水印是影像資料中最普遍的資料保護方式,將代表資料所有者的一組特別資訊嵌入影像資料中,若未來出現版權爭議,即可將嵌入的資訊取出,作為版權認證的依據。而浮水印又可分為視覺上無法察覺之隱性浮水印和可察覺的顯性浮水印。其中顯性浮水印的好處是檔案製作上能便利地進行批次處理,且使用者通常不需經過運算即可以肉眼辨識出誰是原創者或合法擁有者,具有相當的所有權宣告功能。但缺點是會破壞數位資料呈現的完整性,且較容易讓不法人士利用訊號處理技術除去,甚至再加上別的浮水印標記,至於隱性浮水印則較不易破壞影像資料的完整性。
二、數位影像內容加值
數位影像資料的使用,除了出版印刷、資料庫、網站呈現等方式外,這些大量的影像資料都可能是未來數位內容加值運用的材料。數位內容資料的特性有一重要意義,就在於它可以多種不同的方式、多元化的呈現與應用,讓一個單一物件或素材能以多樣貌的方式不斷地被使用。上一節已針對數位化影像資料的使用與色彩管理,以及資料庫網路呈現方式有了簡要概述,接下來將進一步談到這些數位影像內容未來的加值運用層面。
以往我們所稱的數位內容產業,大致分為數位遊戲、電腦動畫、數位學習、數位影音應用、行動應用服務、網路服務、內容軟體及數位出版與數位典藏等類別。其中數位典藏雖然僅是其中的一部份,卻是許多素材來源的重要資料庫。以故宮數位典藏計畫為例,該單位這幾年已迅速累積大量的文物影像、後設資料等內容,建置了故宮重要的數位博物館以及提供了製作數位學習課程的基本素材。亦有不少文化創意產業透過故宮的影像授權,進行了更多的加值應用或研發各式教材,創造更高的價值與效益。
因此,大量的數位影像資料在數位內容加值的運用層面可以做到何種程度?以下將以數位學習和商業運用為例:
(一)數位學習
數位典藏計畫成果內容涵蓋了影像、文字、聲音、圖片等多種數位資料,這些典藏內容資訊豐富外,其知識的檢索、資料庫的架構亦非常完整,提供許多教育學習的良好平台。若是利用這些素材再加以規劃,亦可成為輔助教學與學習的工具。以目前資訊化社會的發展而言,台灣的教育與學習型態也由傳統的課堂教學擴大到以數位媒體多元教學為方式之一。世界各國也有不少重視資訊基礎或文化資產的教育單位,都陸續在建立網路學習與數位教學的計畫。將數位影像資料融入數位教學中,不僅可以深化數位典藏的成果,透過應用的方式推廣教育課程與教材,甚至延伸至終身學習、乃至成為全民文化藝術或創意的學習資訊網絡。
從2003年起「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中數位學習相關的計畫單位也產出不少利用數位影像內容加值的成果,包括教育部、勞工委員會、文建會、故宮博物院、客家委員會、原民會等各政府部會推動的數位學習,還有由產學合作的數位學習市場發展以及以數位學習相關論文分析的學術研究等成果。其計畫多年來的成果案例如下:
1. 數位典藏融入教學資源網
此計畫網站(圖7-11)是教育部在「數位教育與網路學習-數位典藏融入教學計畫」中,為了將數位典藏內容融入國中小學課程中,並提供全國中小學教師加值及善用數位典藏的豐富資源所建置的資源網。由於目前數位典藏計畫已累積了為數不少的影像資料,包括一些動植物自然生態圖片,還有畫作、古籍等人文藝術類和語文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典藏影像資料。藉由資源網的建置,將數位典藏豐富的影像內容結合一些動畫、互動多媒體、小遊戲等方式,讓教學更為活潑有趣,使教與學效能有效提升,引發更多創意思考。
2. 故宮e學園
以故宮為例,將數位影像等資料轉化為數位學習的內容,不外乎是成立各類的學習網站或製作成各式的教材教案等工具書。該單位擁有豐富歷史價值的圖像,在透過影像授權流程後,可讓許多單位進行文物影像加值,可應用至許多的領域。尤其是以往必須親至現場觀賞的展覽,藉由數位網路的常設展、特設展主題呈現,可以突破傳統的時空、人力等限制,擴大服務的領域與深度。
針對不同年齡層的兒童,規劃多種的數位教材、教學資源手冊、學習單等,內容包括著名的清明上河圖,青銅器、瓷器的數位世界,多種書畫鑑賞、文物賞析等學習教材、教案。以「中國書法圖書文獻」學習單元為例,將已數位化的書法影像電子檔結合動畫活潑有趣的呈現方式,深入淺出地逐一介紹這些書法家作品之美。
(二)商業運用
目前台灣執行數位典藏的計畫單位除了與官方、學校等對象合作之外,其數位資料成果的應用也開始與商業界結合,將加值技術發展與內容的相互合作,為數位內容產生多元的加值面貌。台灣的數位典藏應用,大致還是由原始影像檔案轉換成各式的數位檔案,再由民眾、民間產業或政府機構加以利用,範圍擴及數位學習、數位商業運用等各類加值。顯然多樣性的數位內容隨著數位技術的發展,呈現的方式也不再拘限於傳統的文字或紙本模式,逐漸地以數位多媒體的方式甚至多樣的創意,傳達展現更豐富多元的資訊內涵。
然而,要怎麼做才能讓這些數位典藏呈現出他們最大的價值與意義。以下幾個例子或許也是未來的數位典藏在商業加值運用層面可加以參考的案例。
1. 故宮博物院
故宮博物院多年來所建置的數位典藏內容,除了闢有研究、教育、數位學習等網站外,也逐步將院內的數位珍藏素材延伸至加值運用。這不僅是增加博物館的收入,具有經濟上的價值外,也是帶動數位內容和文化創意產業的經濟發展。透過完善的文物影像資料授權規劃,故宮與多家文化創意產品業者合作,將這些珍藏的先人之作得以轉化為另一實體呈現,讓民眾也能保有收藏。例如,運用數位影像技術製作複製畫,即是由故宮博物院負責品質控管,再由業者提供專業的數位科技協助,製作出質感良好值得收藏的產品。此外,故宮也開發了不少的生活藝術品,將著名的文物影像資料融入文具、裝飾品、服裝飾品、茶具等衍生加值商品,讓中外民眾都能感受到這些文物之美,也是推廣藝術生活化和打入國際市場的影像加值領域。
2. 頑石創意公司
上述的典藏單位是提供數位典藏商業加值運用的主要內容來源,而執行製作創意產品的單位又屬民間廠商為要。在數位典藏擦撞出創意的產業中,「頑石創意」(www.brightideas.com.tw)的作品」即頗具代表性。[48]其自1999年以創辦「建構一座博物館」為目標,運用科技與互動設計,將多媒體與博物館結合服務教育推廣。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與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等多家博物館合作,開發各式的線上學習課程與虛擬服務,讓兒童與年輕學子更易於接受與學習。[49]除了以博物館的服務為主,亦針對人文與藝術相關主題進行數位內容的加值產品研發。例如,2006年台北市立美術館曾展出「陳進百年紀念展」,該公司即取得相關影像授權,將作品中優美細緻的花卉、仕女等特色圖像,轉化為精美的文具用品,甚至擷取精彩的部分,設計為書籤、絲巾等商品。不僅是將藝術作品影像加值運用,亦藉由物品特質傳達出藝術家作品中幽雅細緻的一面。這些以典藏影像成果為素材,轉換為各式的創意研發商品的廠商,除了得以不斷提出創意新手法,也是讓這些數位典藏影像再次賦予新生命的面貌。
當數位典藏影像資料再利用與重整時,勢必會牽涉到版權問題。數位內容一旦要製成商品販售時,法律上的保護和權利義務都有必要界定清楚,才能確保智慧財產權管理的保障無虞。例如,台灣的多元族群文化文物常擁有許多美麗的紋飾圖案,是不少藝術創作者、設計師大量參考的靈感素材來源之一。舉凡台灣原住民族的各式圖騰、客家、福佬等族群文化,其色彩鮮豔、紋飾圖案等也都別具風格。因此數位影像的建立,如何保有它們原來的色彩樣貌,使其再使用時能不失原貌與精神,又能方便大眾所使用,都是影像加值應用方面會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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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蔡永橙、黃國倫、邱志義 等,《數位典藏技術導論》,臺北市: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7年11月,初版。
[32]臺灣多樣性知識網藉由各典藏計畫的內容提供,除呈現臺灣文化、社會與自然環境之多樣性,更期望達到內容「共享」、「創新」的目的。網址:http://knowledge.teldap.tw/。
[33]為了更完整地呈現台灣面貌,並且吸引更多人投入數位化工作,「數位島嶼」網站向全民募集數位藏品,做為一個開放的平台讓使用者上傳、分享其擁有的影像資料,讓數位典藏的內容能更進一步地涵蓋台灣山川生態、社會活動、建築景觀等面向。網址:http://cyberisland.teldap.tw/。
[34]整理自:范紀文,〈數位典藏技術整合與運用〉,《數位典藏記述說明會及成果展》,檢索:2010年12月,http://datf.iis.sinica.edu.tw/Meeting/030602-fann.pdf。
[35]林彥君、黃建中、王祥安,〈數位典藏軟體需求規格書之初期建議:六份軟體需求規格書之剖析〉,《第一屆台灣軟體工程研討會論文集》,2005年,頁330-335。
[37]黃國倫、李家豪、何建明,〈漢代簡牘數位典藏系統之設計與實作〉,《數位典藏技術研會》,檢索:2010年12月,http://daal.iis.sinica.edu.tw/pdf/B-2.pdf。
[39]臺灣多樣性知識網所提供之「我的知識櫃」功能讓所有使用者可在其檢索展示系統上建立帳號,在搜尋瀏覽的過程中將自己感興趣的影像標記,並匯入該帳號的「知識櫃」中,使用者可自由對這些影像再進行分類,讓日後查詢更為方便快速。
[40]「我的知識地圖」功能讓使用者依藏品地點,自行在全球地圖上標示藏品位置,並且可以在各藏品上加註說明,進行線上分享與展示的動作。
[41]Smeulders, Arnold W.M., Worring, Marcel, Santini, Simone, Gupta, Amarnath, & Jain, Ramesh, Content-Based Image Retrieval at the End of the Early Years, IEEE TRANSACTIONS ON PATTERN ANALYSIS AND MACHINE INTELLIGENCE, 22.2, 2000, pp. 1349-1380.
[42]Eakins, John, & Graham, Margaret, Content-based Image Retrieval, Manchester: JISC Technology Application Programme, 1999.
[43]授權契約可參考數位典藏國家型計畫委託研究之《數位典藏內容授權契約範本》,http://www. ndap.org.tw/1_newsletter/about/authorization.php;及《數位典藏創意加值商用平台》中提供之各式合約樣本與《加值授權教戰手冊》,http://www.teldapbridge.org.tw/teldap/bridge/Services/ Advisory/index.php。
[44]數位典藏授權有關議題被廣泛討論的現下,又以「公眾授權」最受到重視,其中,以「創用CC授權條款」作為將數位典藏成果對外釋出之基礎模式,是相當方便公 眾進用的作法,能有效促進社會層面應用。其授權概念讓原授權人可以宣告數位檔案所允許的自由使用範圍,並保留部分權利。一方面保障版權擁有者所希望保留的 權利,一方面能鼓勵公眾進用。創用CC授權提供了多種授權條款供版權所有者選用,以3.0版本為例,即包括「姓名標示3.0台灣版」、「姓名標示─非商業 性3.0台灣版」、「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台灣版」、「姓名標示─禁止改作3.0台灣版」、「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3.0台灣 版」、「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詳細授權標章介紹可見http://creativecommons.org.tw/static/license。
[45]JISC Digital Media,〈Choosing a System for Managing your Image Collection〉,《JISC Digital Media》,檢索:2010年12月,http://www.jiscdigitalmedia.ac.uk/stillimages/advice/choosing-a-system-for-managing-your-image-coll。
[48]《頑石創意官方網站》,檢索:2010年12月,http://www.brightideas.com.tw。
[49]經濟部工業局,〈數位&藝術多元化—頑石創意打造博物館創新服務〉,《98年度數位典藏產業化推動成果專書》, 2009年12月第一版。頁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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