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數位化工作流程指南
Tags: 文物典藏 發表: 2007-12-10, 點閱: 32,355 , 加入收藏櫃 , 列印 , 轉寄一、後設資料概說
基本上,文物典藏擁有愈完整的後設資料,對於該相關領域的研究、教育與應用都會有相當大的幫助。目前國內各單位進行數位典藏工作所使用的後設資料,主要都是參考國外的標準格式,並依照各單位藏品的屬性與需求進行內涵元素的修正。目前國際上有許多博物館社群相關的後設資料格式,其中「藝術作品描述類目」(CDWA, Categorie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Works of Art)為國內最多博物館所採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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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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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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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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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作品 (OBJEC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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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作品的類型與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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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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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的分類架構下,依據類似的特徵將藝術品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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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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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位配置 (ORIENTATION/ARRAN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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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作品被展示陳列的安排方式,或從外部觀察到的方位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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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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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TITLES or N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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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藝術、建築作品或群組作品所給定的標題或名稱,也包含標題的類型和使用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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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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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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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可能會製作多個的藝術品(例如印刷品),此元素說明處於不同階段的藝術品在階段方面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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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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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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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多次發行的相同作品裡,一件作品在前後版本中的位置。版本可以用來指出在同時發行的群組中的某一作品或是定義作品在一系列版本中的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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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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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描述 (PHYSICAL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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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般性的術語描述作品的外觀。外觀描述包括用於裝飾作品且可辨認的圖案、裝飾或其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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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 (MEASU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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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關藝術品的大小、形狀、比例和體積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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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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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刻標記 (INSCRIPTIONS/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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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鑲嵌、貼、蓋印、寫、銘刻、或附著於作品上之部份的區別或辨識描述,內容包括記號、字母、評註、文章或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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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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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或建築作品及其構件的創作、設計、執行或生產,包括能為作品或細節創作負責的團體,活動的日期和創作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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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顯現在藝術作品裡的特徵描述,包括隸屬於何種風格、時期、團體、畫派或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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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SUBJECT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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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件藝術作品的主題(通常指其內容)是敘事性的、圖像性的或藉由抽象或圖畫式構件傳達出非客觀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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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背景(CON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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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或建築物在其創作或存在過程中,與之相關的政治、社會、經濟、宗教事件或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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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作品 (RELATED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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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和作品相關的藝術作品,或作品間關係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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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視覺記錄
(RELATED VISUAL DOCUMENTATION) |
以影像的方式提供識別或描述藝術品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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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參考文獻
(RELATED TEXTUAL REFERENCES) |
有關藝術品或建築物的來源文件資訊引述;包括檔案文件、未出版的手稿、和已出版的書目資料,以及學者或主題專家所發表口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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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性回應
(CRITICAL RESPONSES) |
藝術家、建築師、藝術史家、藝術評論家、藝術業者、銷售者及購買者、官員、及一般大眾給與特定作品的批評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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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註(DESCRIPTIVE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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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作品的文字描述,包含相關的議題討論。在這個註記裡重要資訊需參照其他合適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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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製作技術與材質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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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質與技術 (MATERIALS and TECHINIQ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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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藝術品的材料或物質以及任何製造技術、過程或方法,內容可以是對製造材質和組成方法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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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手法 (FA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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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作品製作方法的詳細討論,包含作品的技藝或手法特徵的評估、創作方法的運用或應用特殊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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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存與展覽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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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鑑定歷史 (CONDITION/EXAMINATION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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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特定時期的藝術品的物理狀態、特質和完整性的評估。評估方式包括可將作品置於紫外線下鑑定,但不包括以人為方式改變作品的狀態,例如修復或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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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處理歷史 (CONSERVATION/TREATMEN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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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作品曾經歷修復、保存或固定的程序或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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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收藏歷史 (OWNERSHIP/COLLECTING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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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藝術品自其創作至今擁有者的起源或歷史。這個類別包括作品轉換擁有者的方式、任何公開的販售、促成所有權轉讓的代理商名稱,或任何處理作品或將作品納入目錄的商人姓名。如果作品遭到遺失,竊取,破壞,或是憑空消失等事件,都應該記錄在此元素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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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借出史 (EXHIBITION/LOAN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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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公開展示的歷史記錄,包括在美術館的安置、在特別展覽中的展示、借展,甚至包括不是正式的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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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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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限制 (COPYRIGHT/RESTRI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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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具有使用、展示或複製作品的個人或團體,以及指出有關作品複製、展出或使用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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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目歷史(CATALOGING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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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描述作品內容的建立和修改記錄,包括何人與何時,並加上任何相關的附註。本類目也描述了由作者或其他人所作的改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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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藏地點 (CURRENT 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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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收藏藝術作品的地點和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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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CDWA標準之外,典藏單位也可以選擇都柏林核心集(DC, Dublin Core)(如表五所示)作為瓷器後設資料的建置標準參考。兩者的主要差異在於,CDWA提供的元素特點較能反映出藝術品的特性,因而較適合博物館管理使用。至於DC標準,因只有15個欄位,一般沒有經過專業訓練者,也能輕易進行欄位填寫工作。CDWA與DC標準之差異性比較請詳見下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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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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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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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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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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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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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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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主題及/或主要概念之關鍵字,以及代表與本物件重要相關之人、地、事件、或其他背景資料等資訊之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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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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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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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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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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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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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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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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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件的摘要或內容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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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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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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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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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發行作品之個人或機構,例如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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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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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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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ib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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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原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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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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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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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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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時期、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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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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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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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urce 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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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類型或所屬的抽象範疇,例如文字、聲音、影像、實體物件、事件、原件或代理物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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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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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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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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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位描述存取、呈現、或使用此作品時,可能所需之軟、硬體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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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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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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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urce Identif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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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號或編目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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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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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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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出版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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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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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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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所涵蓋的時期和地理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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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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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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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版權聲明和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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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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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and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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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賦予之一個或多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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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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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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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其他衍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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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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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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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使用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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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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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blin C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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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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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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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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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文件、生物標本、地圖、歷史文物、繪畫、錄影帶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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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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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藝術歷史研究者、藝術品管理者等,主要在博物館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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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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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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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結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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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能反應藝術品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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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了最常使用的15個欄位,簡單易用,非專業人士亦可著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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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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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個主要元素,每個元素之下還有次級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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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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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DC是一套常用的後設資料標準,其最大的特性在於共通性高。因而為了考量到單位內以CDWA標準為基礎所建置的後設資料,可以與其他學科領域進行資料交換,其作法是建立一套欄位對照表,將典藏單位使用的欄位一一對應至DC的十五個欄位。附件三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器物後設資料欄位與DC欄位的對應表,供讀者參考。
儘管CDWA標準所設計的元素能滿足博物館典藏管理藝術品之用,但由於中西文化發展與藏品屬性的不同,致使在後設資料的運用上產生類目歸屬與語意描述上的差異。例如國立歷史博物館在發展瓷器後設資料時,便針對元素語意上的用法進行修改。例如,瓷器製作的窯燒設備,對於瓷器研究有相當重要的影響,這一類的知識元素包括:製作方法、施釉、燒法、窯爐形式、窯燒燃料、窯燒溫度、窯爐氣氛等。為了精確表達瓷器製作的知識內涵,史博館將「材質與技術」(materials and techniques)此一元素修正為「製作技術與設備」(Techniques and Equipment)。[14]中國瓷器的發展,特別重視窯系、窯址等製作背景知識的描述,但在西方的瓷器藏品中,則較無此類知識描述的需求。[15]
又例如CDWA中「紋飾」(decoration)一詞所描述的內容,無法充份表達中國瓷器上紋飾所討論的內涵,像是施紋位置(position)、紋飾類型(type)以及施紋技術(skill of decoration)等。因而史博館則是將「紋飾」此元素修正為「施紋方式」(method of parttern)用以完整描述此元素包括的內容。[16]
基於上述我們知道,典藏單位必須針對文物內涵,發展適切的後設資料標準,才能符合典藏之需求。
1.系統資料庫開發
2.文字資料庫整理
3.建立後設資料著錄規範
4.進行資料著錄校正為確保輸入資料的正確性,所有資料應進行二校修正,將人為錯誤降到最低。
〈目錄〉
[10]CIMI 是由博物館電腦網路組織(Museum Computer Network, 簡稱MCN)、研究圖書館組織(Research Libraries Group, 簡稱RLG)、加拿大文化資產資訊網路(Canadian Heritage Information Network, 簡稱CHIN)及蓋蒂資訊協會(Getty Information Institute, 簡稱GII)等單位發起,並結合其他圖書館、博物館及資訊單位等團體於1990年成立,其宗旨為將博物館資訊普及社會大眾,推展開放式的系統標準,以管理 及傳遞數位博物館資訊。
[12]國際上博物館社群相關的後設資料,以及國內目前執行數位典藏計畫採用的後設資料標準,請參見中研院後設資料小組網站
(http://www.sinica.edu.tw/~metadata/standard/standard-frame.html)。
[13]CDWA 標準格式的維護單位是J. Paul Geety Trust的藝術資訊任務小組(Art Information Task Force, AITF)。
(http: //www.getty.edu/research/conducting_research/standards/cdwa/index.html)
[16]同附註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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