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縮資料數位化工作流程指南
Tags: none 發表: 2008-01-10, 點閱: 42,647 , 加入收藏櫃 , 列印 , 轉寄
近年來,產、學、業界在研究數位內容保護機制的發展趨勢已逐漸強調完整流程的保護,讓數位內容在其生命週期內,從製造開始,包含傳遞紀錄、使用狀態追蹤,以及與資訊安全相關技術(如:加解密技術、數位浮水印、數位指紋、數位簽章及使用者驗證)的整合等,皆同時受到保護,進而建構完整的數位內容保護環境。一般而言,一個完整的數位版權管理技術架構應當具備數位浮水印、密碼學、權利描述語言三大技術,其中數位浮水印技術是將版權資訊植入數位內容中,密碼學技術則是用來限制數位內容的存取,而權利描述語言是提供使用者有關數位內容的使用權利範圍。在此本章節先介紹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 Management,簡稱DRM)技術以及數位浮水印(Digital Watermarking)等相關保護機制。
根據國際數據資訊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簡稱IDC)為數位版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簡稱DRM)所下之定義如下:The chain of hardware and software services and technologies confining the use of digital content to authorized use and users and managing any consequences of that use throughout the entire life cycle of the content. DRM is one kind of content protection technology. 其意指:結合硬體與軟體之存取機制,將數位內容設定存取權限,並與儲存媒體聯結,使得數位內容在其生命週期內(自檔案產生至刪除或無法開啟使用的狀態下),都能受到保護。不管在其使用過程中是否有複製行為的發生,仍然可以持續追蹤與管理數位內容之使用狀況。總而言之,在數位內容生命週期內,能提供完善保護數位內容、權利之管理技術,則稱之為DRM [34]
數位版權管理技術近年來引起了廣泛的討論與注意,其所涵蓋的範圍相當大,從數位內容的產生、內容權利之授權、使用者管理與權限控管等,只要有某一環節發生問題,就會產生數位內容被侵用的危機。此概念前身即為反盜版技術,是種控制數位檔案使用權的技術,其可保護數位內容在散佈、傳遞或進行商業交易時的安全,而基本原理則是利用加密保護,當使用者取得解密金鑰時才能使用數位權限等。
初期數位版權管理的重點在於資料加密與安全性,以解決非法授權盜用的問題,演變至今則包含數位內容記錄、識別、交易、保護、版權所有者的管理以及各種版權利用情況的監測與跟蹤。總括來說,數位版權管理應當涵蓋了控制並追蹤數位內容的存取、管制存取對象、確保重要內容不受更改且於有效期限內不外洩、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等,讓數位內容在其生命週期內,透過數位版權管理機制提供較完善的文件存取及使用策略,使軟、硬體在最佳狀態下相互結合,進而保障機密資訊無法輕易被盜用、修改或外流,以確保數位內容受到完整保護,並維護原創者的權益。
世新大學於民國91年申請內容發展分項計畫之「北平世界日報內容數位化開發計畫」,以進行微縮影像數位化與報紙新聞全文輸入等建置;並於民國93年申請技術研發分項計畫之「後設資料動態管理系統研發計畫[35] 」,以研擬設計並建置歷史新聞後設資料儲存、檢索與管理系統,定位為「北平世界日報內容數位化開發計畫」的技術服務計畫,以解決資訊技術人力不足、新聞型態的多元,缺乏資源組織與整理方式的規範與尚未建立管理與整合應用系統三項主要問題。
北平世界日報數位化的內容主要包含新聞圖檔、全文輸入的資料以及後設資料建置等三部份,而後設資料除了描述新聞事件之外,也必須依據使用者與使用權利的類型分別作更進一步的描述,才能有效地進行數位管理。數位化物件從實體進入數位的時代,則版權呈現不再是眼見為憑,而是以虛擬且多元的方式呈現。根據「後設資料動態管理系統研發計畫」計畫主持人余顯強所指,後設資料需依據權利的類型(呈現權、傳遞權、衍生權)及屬性(報酬、行使範圍、使用者類型)參照權利授與對象的不同而分別描述[36] 。該計畫為了避免侵權受損或線上授權範圍執行管理不易,其規劃設計了一套適用於歷史性新聞數位版權保護的管理模式與系統架構,,並利用行銷數位化之新聞內容產品,以達到營運自立自足。以下陸續說明數位版權管理流程之步驟:
數位版權管理主要功能包括數位內容保護加密、使用者認證與授權、數位版權管理發行以及版權安全交易等。在數位版權管理流程裡,數位內容可透過加入浮水印、設定數位權限、加密保護等技術而成為受保護的數位化資料,如圖五所示[37] :
․數位浮水印(Digital Watermarking)
「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首要目標是將國家重要的文物典藏數位化,並且背負著提升人文教育與知識普及的意義,進而鼓勵產業加值,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然而因數位化資訊的取得與重製過程過於簡單、快速而且幾近零成本,相對地衍生出許多困擾,對數位內容創作者而言,不僅這些寶貴而無形智慧財產飽受威脅外,連帶地也影響到創作意願,而非法重製行為也阻礙了內容提供商生產數位內容的意願,若數位內容可受到完整且安全的保護,則激勵原創者繼續創作,且內容提供者也才能無顧慮地開放內容,使得數位內容市場更加蓬勃發展,讓具有珍貴文物蒐藏者將其典藏物品數位化,國家文化的傳承也變得更加有深刻意義。因此,如何擬定一個嚴謹且具彈性的數位內容保護機制,以確保原創者的權益不受損,而在不改變使用者原本使用工具的情況下,還能達成數位內容保護之目的,不至於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影響,在這樣自由與限制的兩端中如何找尋一平衡點,實屬所有未來有意於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者值得省思之議題。
[34]楊大廣口述、林雅玲整理,〈數位權利管理的市場趨勢及技術展望〉,《智慧財產權管理》,頁6-11。
[35] http://www2.ndap.org.tw/newsletter/news/read_news.php?nid=243
[36]余顯強、楊曉農,<數位權利管理應用於歷史性新聞報紙之架構研究>
[37] 黃世昆、林宗伯、洪偉能〈數位內容保護與追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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