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搜尋引擎...究竟邪不邪惡啊?——《翻動世界的Google》及其他
編按:由於全文甚長,本報僅刊登本文的精華摘要,閱讀全文請至作者部落格 Snowred.tw's watching...的原文。
《翻動世界的Google》 ,時報出版(原英文書名:The Google Story)
前陣子,好多辦公室流傳一封不知從哪冒出來的e-mail,上頭圖文並茂地介紹了Google美國總部種種天堂般的工作環境:免費美食、玩樂設施、健身設備、鋼琴、滑板車、洗衣間、小狗、隨心所欲布置周遭、自由、開放、活力。這自然引起所有上班族的豔羨之情——當然,你最好不要就此跟你的老闆要求比照辦理。
朝氣蓬勃的新興企業
《翻動世界的Google》這本書(以下簡稱《翻動》),變本加厲地介紹了種種傳說中的Google事蹟,包括兩位創辦人賴瑞•佩吉(Larry Page)及瑟吉•布林(Sergey Brin)的猶太人家庭背景、特立獨行的理念、從博士生研究室到萬眾矚目之新興企業的超高速發展史、拍著雪白雙翼翩然現身的「天使投資人」提供適時的幫助、全神貫注於創新的技術、與眾不同的商業模式、給予工程師每天20﹪的自由探索時間、與各大網路公司及傳統企業的交戰或合作、IPO(股票公開上市)前後湧現的許多批評、股價不受網路泡沫影響、從85元神速地竄升為300元(現在400元上下震盪),以及Google現在與未來的種種可能的或(也許)不可能的計畫——例如將搜尋引擎植入腦中這類科幻式的狂想。
由於中英文的網路書店已經有了《翻動》的介紹、內容試閱,所以在此只提出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部分。另外,原書的出版是2005年,有些章節的資料似乎只到2004年底,所以我們盡可能地補充一些近況。
神秘兮兮的Googleware
《翻動》的作者擅於創造新名詞,例如:Googleware。為什麼Google具有超級的運算能力?因為Googleware的出現。這個字眼的含意,包括了軟體與硬體兩方面,也就是說,超強的搜尋引擎不只依靠某種更聰明的程式演算法,也不是只依靠使用硬體的革新方式,而是兩者的結合。
軟體方面,所指的是佩吉演算法(Page Rank)為主的程式,能夠處理「蠕蟲」在各網頁蒐集來的網頁,將每個網頁依照被其他網頁連結的次數(如同一篇論文被其他論文引用的次數)來評分,而且被越重要的網頁(被連結次數越多的網頁)所連結,評分就越高。有了佩吉的演算法,Google有了其他搜尋引擎所無的快速與正確性。這種運算方式,也成為外界難知細節的、可以買賣的商業機密。
在硬體方面,布林與佩吉喜歡使用自己的方式(後來發展成獨門秘方)來組裝電腦,把許多台個人電腦去掉不需要的部分,然後組合成超級電腦,不但有更佳的功能,而且還更節省成本。Google的機房,也因此成為機密重地,極少人能夠參觀。
依靠搜尋來賺錢的方法
Google賺錢的方式十分靈巧,剛開始的時候很少人注意到。
使用Google是免費的,不過在搜尋結果的顯示頁面的右側,有時會出現一排有點兒語焉不詳的「贊助商連結」,事實上,那就是以擊點次數來計費的廣告,但很多人不知道。使用者所要搜尋的關鍵字,經過Google的計算之後,不只會跑出相關的資料,而且會同時跑出相關的廣告,列在一旁,當使用者點閱了一次廣告,廣告商就必須付一次錢給Google。然而,搜尋結果與廣告的區分標示得有些模糊,被人指責為「近乎欺騙」,跟Google所標舉的「不做邪惡之事」(Don't be evil,或者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之原則不符。
不過話又說回來,在Google的作法之前,更多搜尋引擎明目張膽地把搜尋結果跟贊助金額掛勾,直接影響搜尋結果。相較之下,Google的處理方式,起碼是一種進步。
所謂的「Google經濟體」
越來越多的公司願意把廣告經費投入搜尋引擎,使得標售關鍵字成為一門重要的生意,而且不限於Google得到好處而已。專門幫廣告主提高在搜尋引擎上之排名的公司,也應運而生,他們還會以各種經驗老到的刁鑽方式,幫助廣告主買下某些重要的關鍵字。而關鍵字的買賣,只不過是作者所說的「Google經濟體」的一角。
許多科技業或新聞界的使用者,成立了搜尋引擎的觀察網站或部落格,Google在這些內行人的筆下經常受到好評。而其中的一個網站「搜尋引擎觀察」,最後也從小網站成長為傳媒公司高價收購的網路報。這又成為Google經濟的新一項例證。
人才大戰
圍繞著Google的種種奇蹟、該公司怪異而有活力的企業文化、不斷賺錢的前景,甚至於道德上的制高點,這些都在軟體業之中引起明顯的效應。許多曾待過其他網路或軟體大公司的人才,不斷地被Google所吸引,Google甚至「厚著臉皮」(作者語)到微軟總部的同一條路上設立辦公室。Google與微軟搶奪軟體人才的大戰也延燒到世界各地,包括中國(以李開復從微軟跳槽到Google而吃官司的事件最為有名)。
就目前來看,微軟在這個「人才大戰」中有些吃癟,因為Google這家新興公司的清新形象,且提供優質免費的搜尋服務而贏得人心;而微軟方面,則被控壟斷,陷入了「反托拉斯法」的爭議之中,相較之下就像是個不擇手段的大怪獸了。作者認為,「許多優秀的工程師對於是非、正與邪等哲學問題有著強烈感受」,再加上錢景看好、企業文化似乎神秘而有趣...等等好名聲,使許多人才選擇加入Google。
社會文化上的影響
在社會文化方面,Google也很快觸及一般人的生活。
Google以免費搜尋為號召,改變了幾乎所有網路使用者尋找資料的方式。學者與社會大眾有了新的資料來源,學校老師評分的考量、學生交報告的方式,也有很大的改變。某人的犯罪紀錄,可能在某個不起眼的網路角落刊登過一次,就被搜入Google的網頁資料庫,變成一輩子的麻煩,阻礙了自新者的機會;某些不太想讓人看到的尷尬相片,也因此得到永存。
「被Google」,Google別人,或者自己Google自己一下,漸漸成為很多人都有的經驗;在約會、面試、談生意之前,或純粹好奇,或多管閒事,都有即時免費的資訊可以取得。這種人際關係上的新伎倆,在幾年前是不可能的。
然而,隨著Google越來越深入人們的生活,Google的不斷累積無數用戶的資料,以及公司本身不斷變大,越來越具影響力,對它的疑慮也逐漸產生。
Google Print計畫是否侵犯了著作權?
Google Print計畫(即Google Books Search服務)侵犯了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是近來主要的爭議之一。這項計畫的野心,是要將所有人類書籍知識掃瞄上網,讓網路世界可搜索的資訊有更豐富、更可靠的來源。但是許多擁有版權的原作者,十分不滿Google的某些作法。
2005年9月20日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在紐約州法庭,控告Google公司的Google Print Library Project「厚顏無恥」明目張膽地侵犯著作權,作家們聲稱,只有著作的合法所有權人,才有資格決定如何發佈、流通其作品,而不該由Google先斬後奏、越俎代庖。10月19日,美國出版商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在美國曼哈頓地區的法院對Google提起訴訟。在起訴書中,出版商協會指控Google為了追求自己的商業目的,推動Google Print Library Project,而給出版商帶來了「持久的、無可挽回、迫在眉睫的傷害」。
針對以上指控,Google則聲明說,書籍上網之後,使用者僅能搜尋哪些書上有沒有特定的關鍵字,並且只能看到關鍵字前後的小部分內容,不可能看完整本書(其實,網路上有流傳破解方法),查詢的部分也無法列印、複製,而且被搜尋到的每本書,都有書籍典藏所在地之圖書館的資料,或者購買該書的網路書店網址。因此,書籍內容上網的計畫屬於「合理使用」(fair use)的範圍。
控告Google Print計畫的案件,在法律上來說,雙方的勝算不相上下,因為模糊的著作權法律留下了大量的爭論空間,而且新科技衍生的問題又沒有前例可循,這使得Google和作家、出版商之間的恩怨預計在二年後才會有結果。
Google在言論自由上令人擔憂的立場
另一項指控也很嚴重。Google被指為了進軍中國市場,而犧牲了「言論自由」的原則;但在另一方面,Google卻又拒絕美國政府提供使用者的資訊,被譏為「偽善」、「雙重標準」。
人權團體嚴詞批評Google、微軟、Yahoo、思科(Cisco)四家公司,為了在中國的商業利益,配合中國政府進行網路檢查(例如google.cn上找不到台獨、藏獨、六四民主運動、法輪功之類的);Yahoo並因提供用戶資料給中國政府,導致用戶——中國作家施濤,為了他發表的言論而被判刑十年。這件事在崇尚言論自由的美國幾乎已經變成醜聞,引起眾怒,美國國會甚至在2006年2月15日為此舉辦聽證會,有議員指「這太令人驚訝了」、「令人憎惡的勾結」、「簡直是恥辱」;而網路公司們則表示,遵守當地法律是沒辦法的事情。Google曾在別的場合中替自己辯護:以中國的情況來說,有限制的資訊,總比完全沒有資訊來得好一些。
但是就Google來說,情況可能更令人不能接受。2006年1月,美國司法部要求幾家網路搜尋巨擘交出使用者搜尋資料,包括微軟、Yahoo、Google、AOL(美國線上)等,以便在網路上防止、追蹤兒童色情訊息的散布。其他公司決定配合,但Google卻斷然拒絕,司法部因而提出訴訟。這雖然導致Google的股價暫時下跌,卻贏得眾多人權團體、隱私權團體和廣大網友的讚揚,因為許多人認為,司法部的過火作法侵犯了所有網路使用者的隱私。
不過,Google對待美國政府與中國政府,似乎採取了不同的標準,也讓人懷疑它「不做邪惡之事」的原則,是否能真正堅持。另外,網路權利監督組織「電子前鋒基金會」的律師質疑,Google將用戶所有搜尋列入紀錄的政策是否適當(大部分搜尋紀錄,都能辨識出用戶是誰)。
新的指控:「生物竊盜」
反生物盜竊聯盟(Coalition Against Biopiracy)在2006年3月指出,Google與基因研究機構攜手合作,建立一個可搜尋的線上基因資料庫,是一種「生物盜竊」(biopiracy)的行為。在此之前,世界各國的「基因資料庫」計畫,都遭到許多關於人權、隱私權的質疑,例如許多人擔心,要是應徵工作時老闆能夠取輕易取得每個人的基因資料,那麼某些人天生基因的「表現」就不太好,是否再怎麼努力也別想找到工作了?基因資料庫採樣的時候,是否向幾乎一無所知的被採樣者進行了詳細的解釋,並獲得明確的同意?
在《翻動》之中,介紹了Google以它強大的運算能力,協助蒐集了大量基因資料的研究機構進行分析、比對,且其精密程度足以辨識個別基因和蛋白質的運作單位。在未來,就能使「個人化藥物」的時代提早來臨,醫師開藥時就可以針對每個人的基因特質來用藥,不必再以一般人的平均值做為用藥假設。
但是,反生物盜竊聯盟卻認為,這種基因庫蒐集了大量基因組,又牽扯上Google這種人人都可使用的強力搜尋引擎,難保不會遭到濫用。
總之...
Google仍在翻動中,這個世界也是。不管喜不喜歡,我們都必須密切注意這個動來動去的Google。不只是因為它不時提供很多很炫的新服務,還因為它「不做邪惡之事」的承諾應該好好盯著,更因為Google這一類功能強大的搜尋引擎,已經是許多人的生活必需品,在我們未來世界的大拼圖裡,絕對少不了這一塊。
200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