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資料數位化工作流程指南
Tags: 影像, 指南, 數位化工作, 文物, 考古 發表: 2010-06-01, 點閱: 49,194 , 加入收藏櫃 , 列印 , 轉寄伍、後設資料與資料庫建置
數位化工作流程過程中,物件數位化是程序繁瑣的工作,而另一項重要的基礎資訊工作即是「後設資料與資料庫建置」。因數位化工作依照典藏品類型的不同,所採用的後設資料標準也有所異同,後設資料規格的選定也是如何將藏品內涵忠實呈現給使用者的重要描述資料標準。
一、後設資料(Metadata)是什麼?
數位典藏的工作除了為典藏物建立數位的影像保存檔外,並透過文字資料對物件加以描述,也便於典藏單位的管理以及提供使用者方便於資料庫查詢利用。所謂的文字性描述資料稱之為後設資料(Metadata,中文亦譯有詮釋資料或元資料),亦即“Data about Data”,意指描述資料的資料。[14]後設資料的功能是用來描述數位典藏品的內涵與特徵,使數位典藏品能在數位化環境中被有效的檢索與呈現,同時還能與其他單位進行資料的互通與共享參考資料。國內學界或國際間,針對不同學門,都發展出很多種後設資料的標準。例如:生物界有一種曾被採用的後設資料標準,稱為達爾文核心集(Darwin Core),用來描述某一個生物的數位化物件資料;而檔案學界,有一種國際間使用的後設資料標準,稱為Encoded Archival Description (EAD),是用來描述一筆檔案資料。
基於以上所述,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後設資料的建置並沒有固定標準,而且性質差異頗大。因為不同學科間或單位與個人的藏品數量多寡、對藏品理解的專業程度、收藏條件及目的等均不一致,因而對後設資料產生不同的建置需求。例如博物館的後設資料建置就必須從掌握博物館資訊類型與性質、瞭解博物館使用者的需求兩方面著手,但一般民間機構或私人典藏對於後設資料的欄位設定,則可採取較為簡單並符合單位本身所需來建置。
關於考古資料的後設資料建置方面,適用於所有遺址特性、遺跡現象及所有考古遺物的標準並不多見。國外進行數位典藏工作與建置數位知識庫的起步較早,就考古資料相關後設資料可從考古、美術史、藝術典藏的國際標準為參考,例如由英國「國家遺址紀錄中心」(The National Monuments Record,NMR)發展的MIDAS(The Monument Inventory Data Standard);國際博物館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Museums,ICOM)之國際文件整理委員會(Internation Committee of Documentation)的The CIDOC Information Categories;美國視覺資源協會(Visual Resources Association,VRA)建構的VRA Core Categories;以及美國蓋提研究所(Getty Research Institute)參與發展、維護的CDWA(Categorie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Works of Art),提供博物館藝術品著錄管理、研究資訊等後設資料標準。[15]國內的考古研究相關單位,也在參酌以上的國際標準後,制訂出符合單位本身需要的後設資料欄位,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分項的後設資料欄位表單(詳見附錄三)為例,其考古資料的後設資料欄位可做為制訂參考。
二、考古後設資料欄位制訂
(一)考古資料庫的結構及類目
後設資料庫的建置首重描述欄位的確立,需滿足各式藏品檔案的共通性,又能方便使用者檢索相關訊息。後設資料的欄位選擇,可參酌現行國、內外的標準,制訂出符合單位本身需求的後設資料欄位。以中研院「史語所數位知識總體經營計畫分支一:考古發掘遺物、照片、記錄與檔案」為例,其考古資料數位典藏資料庫的建置是以考古發掘工作為整體考量的系統架構。[16]
考古資料庫是從遺址、發掘單位、遺跡、遺物四層為彼此連結之系統架構,進而建立考古工作重要的資訊—系絡關係(Context)。主要的工作項目包括典藏管理、展覽、修復與維護、定期保存記錄、科學分析、調件研究等業務需求。在資料內容上考古資料典藏系統可以保存各式資料,包括各式照片、線繪圖、拓片、田野記載表、地圖,並以考古資料屬性如遺址、遺跡、遺物層次呈現;在媒體類型上,舉凡文字紀錄、影像、聲音、紀錄影片、三度空間影像等各式媒體,亦規劃入考古資料數位典藏系統中。
表5-1、Archaeodata的類目中結構圖[17]
考古遺物可區分為文物遺物、生態遺物、人類遺存(人骨)以及地質遺存。文化遺物與博物館內的收藏極為近似,如史語所中原考古遺物、故宮博物院以及歷史博物館所收藏玉石器、陶瓷器、銅器等。但其餘生態遺物、人類遺存(人骨)以及地質遺存則是考古類遺物獨有。發展考古資料庫可先行建立考古遺物的核心類目。即在描述其他非文化遺物時,先描述基本特徵於核心類目,其餘特有欄位,視描述對象需求再選取專有的類目。其中考古資料遺物層的核心欄位如下所列。
表5-2、Archaeodata的遺物層核心類目[18]
(二)多媒體檔案的類目
考古的田野工作總有大量資料產生,這些重要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都是研究結果的重要一環。舉凡標本繪圖、拓印重要文飾及銘刻、X光攝影分析銅器結構、紅外線拍攝等工作,這些都需經掃描或拍攝等數位化方式轉成數位檔案。各式原始檔案需再轉換成網路可以流通的格式,如 *.jpg 格式。因為網路瀏覽的檔案內容與原始檔案的豐富資訊是有所差異,再加值的空間亦不相同。因此,在數位化方法與保存技術的日新月異下,數位檔案的原生資訊在Metadata欄位中仍有逐一紀錄的必要性。有鑑於此,多媒體檔案類目的設立,乃基於數位檔案有原生及各式媒材等原件經數位化過程而產生之考量;,可將多媒體檔案區分為「原件資訊」及「數位化資訊」兩大區塊,並加設數位檔案產生相關類目,詳細類目如下(表5-3):
三、後設資料著錄與資料庫建置流程
(一)需求評估與內涵分析
由數位典藏後設資料相關工作分析人員,訪談將進行數位典藏計畫的單位或提供者,以瞭解計畫的屬性、目標與後設資料需求。接著分析相關的後設資料標準及實際應用個案,讓計畫單位瞭解其他同質或相似性計畫的後設資料類型,然後藉由工作表單((例如:Metadata藏品元素需求表單、Metadata元素代碼表單、Metadata著錄範例表單…等))的方式,更精密地分析計畫單位的後設資料需求。待上述的研究有了結果,就能建議計畫單位發展適用的後設資料格式。
(二)研製後設資料功能需求書與資料庫規格需求書
研製後設資料功能需求書與資料庫規格需求書的功能有三:
1.供計畫單位確認其後設資料功能與資料庫規格需求。
2.提供計畫單位、後設資料工作組與系統設計人員之間溝通的依據。
3.計畫單位修正後設資料系統功能與資料庫規格的依據。
需求書完成後,接著評估後設資料系統與資料庫發展的可能性,以利計畫單位決定採用同質或相似計畫的系統及資料庫,或自行發展,或與其他機構團體合作開發。[19]
(三)開發後設資料系統與建置資料庫
建置開發期間,計畫單位、後設資料工作組及建置開發的參與成員,應持續討論與交換意見。待系統與資料庫雛型完成後,由計畫單位與後設資料分析人員進行測試,並回覆測試結果,以提供建置開發人員修正參考。[20]
(四)評估、維護與更新
依據計畫單位的需求,檢視後設資料整體實施程序和效益,評估項目包括:後設資料記錄的品質、採用標準對於檢索的效益、後設資料產生工具的使用性等方面,評估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後設資料機制的服務品質。另外,資料庫應定期持續更新內容,最好委由專人負責,使資料庫維持穩定運作,以利資料庫維護。
[14] 陳亞寧、陳淑君,〈Metadata 初探〉,《中研院計算中心通訊》第15卷5期,1999年03月01日。
[15] 中研院史語所考古分項計畫,《數位化工作流程—考古學主題小組》,台北:數位典藏內容發展分項計畫,2004年,頁75。
[16] 林玉雲,〈VRA Core、CDWA與Archaeodata比較研究初探〉,《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第31卷第2期,2005年10月,頁84-107。
[17] 同註16。
[18] 同註16。
[19] 以上後設資料相關需求與評估工作流程,參考自「MAAT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後設資料工作組」網站(http://metadata.teldap.tw/index.html)。
[20] 蔡永橙、黃國倫、邱志義等著,《數位典藏技術導論》,台北市:台大出版中心,2007年11月,頁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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