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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智財權 » 本單位依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經公務移轉取得許多宋美齡女士的照片,內容包括公務與家庭的,如果本單位將其數位化後,是否有權利授權給他人使用?
單純照片的數位化並未產生新的著作權,因此該批照片的著作權狀態仍須依原素材判定其著作權保護年限與著作財產權歸屬,單位並不因單純數位化的動作而取得著作權。本案另牽涉到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瞭解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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