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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智財權 » 演講時展示網路搜尋而來之照片,是否侵害著作權?
如果是在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可以在合理範圍內,主張合理使用(§46)。至於一般的演講,如果是為了教學評論報導等其他目的的正當使用,並在合理範圍內註明資料來源加以使用,依據第52條,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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