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數位島嶼攝影比賽,首獎10萬元,等你來挑戰!
Tags: 台灣, 攝影比賽, 數位, 數位典藏 發表: 2008-06-28, 點閱: 11,990 , 加入收藏櫃 , 列印 , 轉寄2008 第三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 《 按戀‧數位島 》
比賽主題:
下列主題以系列作品方式(5~15張)呈現多視角的台灣風貌。
1. 城市: 經由歷史文化醞釀,每座城市都擁有不同的姿態與氣質,《數位島嶼》邀您拿起相機,透過鏡頭描繪您所看見的城市風情。
2. 交通: 藉由交通工具,人們得以翻越山谷、悠遊水上、甚至翱翔天際。《數位島嶼》與您一同記錄台灣的交通景觀。
3. 校園: 吟唱歷史人文,學習數理科技,校園裡藏著多少動人記憶?!《數位島嶼》與您一起補捉校園內生命跳動的顏色。(限大學以上校園景象)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個人。 (本院同仁、主辦單位工作人員及家屬不得參賽)
作品規格:
1.每人可參加主題不限,可重複參加不同主題,兼或同一主題有多套作品參賽,但每一套需為系列作品。
2.每套作品張數 5 ~ 15 張。
3.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
4.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500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G (fine、high quality)。
5.作品為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瞄成解析度600dpi之電子檔。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 8月 8 日 (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兩者皆須完成)
1.數位檔案:於97年 8月8日前(系統時間為準,煩請儘早上傳),請先加入數位島嶼會員(按我加入),並將作品上傳至主辦單位之「數位島嶼」網站-會員聚落,並於填寫作品資料「標籤」欄中,完整填入:「2008數位島嶼攝影比賽-城市」、「2008數位島嶼攝影比賽-交通」、「2008數位島嶼攝影比賽-校園」(視參賽組別而定),填寫不完全者,視同報名未成功,不納入比賽。
2.郵寄資料:
(1) 報名資料:每套作品限填一張報名表(按此下載)。
(2) 實體相片:
‧每張作品請沖洗為8×10吋。
‧背後需標上編號順序,且附上作品數位檔案光碟。
‧每張作品至少3MB以上,或未經壓縮之原始檔,供展覽活動輸出使用。
‧300字以上創作說明。(實際展出形式依照主辦單位規劃。)
(3) 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之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若有黏貼或因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連同作品一併寄回 (報名表格可自行複印)。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郵寄資料於收件截止日前寄至主辦單位,郵寄地址為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二段130號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物館403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分項 2008 數位島嶼攝影比賽」收。
3.上述資料(數位檔案及郵寄資料)限於期限內繳交完畢,缺少任何一項即視為報名不完整,取消比賽資格。
4.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獎勵辦法:《每一主題》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 (5名):獎金新台幣5仟元整,獎狀乙紙。
入選作品(數名):精美紀念品 ,獎狀乙紙。
附註:
1. 得獎人員所獲獎金,應依法扣除所得稅。
2. 優選以上得獎人(含跨組),不得重複。若有重複者取最高獎次,並依序遞補。
拍攝期間:
不限。
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採初審及複審兩階段進行評選。
得獎公佈:
於評審完成後一週內通知得獎人,並於網站及相關電子報公佈得獎名單
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拓展台灣數位典藏分項計畫
數位島嶼
頒獎日期與地點:
97年8月23日於 華山創意文化園區 4A 展場,舉行頒獎典禮。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翻拍拷貝;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2. 作品一經投稿,即不可由「數位島嶼」網站中撤除。
3.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違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品、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負,與主辦單位無關。
4.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使用該作品進行相關非商業性宣傳、各種形式之展出等。
5. 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主辦單位訂定之各項規定。
6. 請詳閱簡章與數位島嶼網站公佈,若有修改,以網站公佈為主,恕不另行通知。
指導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主辦單位: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
子計畫二、數位內容公開徵選計畫
七月 6th, 2008 at 8:56 pm
請問 “參賽之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每張作品的背面還要用厚紙板黏貼嗎?厚紙板的材質有沒有限制?
七月 7th, 2008 at 9:41 am
厚紙版包裝是為確保作品本身不易受到損害….每張作品的背面不需用厚紙板黏貼…厚紙版材質無限制…參賽者可自行確保寄來作品在運送過程中無損傷即可。
七月 17th, 2008 at 3:57 pm
請問一下, 交通類一定要限制是[交通工具]嗎?
只有公路, 鐵路, 橋, 但是沒有車子, 這樣可以嗎?
七月 17th, 2008 at 4:58 pm
您好, 沒有限制非交通工具不可, 只要是可以體現台灣交通之一環都是符合題目的範圍, 期待看到您的作品
八月 2nd, 2008 at 2:11 pm
請問 500萬畫數的素位相機 拍出來1張照片大約只有1MB-2MB 已經用最高畫質了 所以一定要3MB以上 才符合嗎?
還是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500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G 就可以呢? …這有包含500萬畫數嗎?…
八月 2nd, 2008 at 7:41 pm
請問數位島嶼一直無法進入,是否維護中?
八月 3rd, 2008 at 7:52 am
注意事項中有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意思是說只要參加作品未在其他公開比賽得獎或展覽即可嗎,另外,「系列作品」的定義為何,以城市的主題為例,不同城市所拍的景色,一個城市可能只代表一個城市的特色,這樣結合起來的作品可算是系列作品嗎?
八月 3rd, 2008 at 9:45 am
網頁連不上去怎麼辦?
八月 3rd, 2008 at 6:27 pm
請問,不管得獎與否,上 傳照片是否都會留在網站上 ,若作品未得獎著作權屬於誰的,主辦單位外的任何第三者有權使用得獎或未得獎的照片嗎,不管是商業或非商業行為。若第三者使用照片是否會先告知參賽者同意再使用,以免有著作權問題,最後想請問作品上傳至網站後,是否屬於公開發表行為,未得獎作品是否以後可以再參與其他賽事,謝謝回覆。p.s請貴單位對數位典藏計畫的理想,簡易向大眾說明,大眾可進一步認知。
八月 3rd, 2008 at 6:42 pm
請問在注意事項中有「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請問這是指作品沒有在其他攝影比賽得獎或展覽,就都可以參加嗎?上傳至本網站的作品,屬公開發表嗎,是否未入選就不能再參加其他賽事嗎?
八月 3rd, 2008 at 7:13 pm
今天8/3 嘗試幾次要下載報名表或到妳們的會員聚落上傳數位檔皆失敗喔 不知連結是否沒處理好
麻煩計報名表給我 ok 嗎
八月 4th, 2008 at 9:48 am
為什麼網站都連不下去:o:o:o:oooo
為什麼為什麼
我要download報名表
help me!!!!!
八月 5th, 2008 at 9:02 am
感謝各位攝影同好的提問,並在此一同回覆。
1. 根據比賽規定,「若每張作品未達3MB,請提供未經壓縮的原始檔即可」,所以是包含500萬畫素的。
2. 數位島嶼伺服器本週六、日檢修,故此暫停服務兩天,若有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3. 在數位島嶼攝影比賽中,只要欲參賽作品,未參加過其他攝影比賽、未舉辦攝影展及未出版者,皆可參加本次攝影比賽。
4. 以城市主題而言,依參賽者的自由發揮體現,故同一系列中不限定單一城市景象。
5. 若需要報名表電子檔,請EMAIL到dservice@gate.sinica.edu.tw信箱索取,或到數位島嶼-新聞總覽處下載:http://cyberisland.ndap.org.tw/news_content.php?id=34。
6. 數位島嶼是適用於創用CC授權2.5台灣版,不論得獎與否,每張作品數位檔之著作權都屬於攝影者擁有,並且留在數位島嶼網站上。每位數位島嶼會員,可自由選擇數位島嶼提供之創用CC授權2.5台灣版的分享方式,並詳列如下:
(1)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5/tw/
(2)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2.5/tw/
(3)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2.5/tw/
(4)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2.5/tw/
(5)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d/2.5/tw/
(6) 姓名標示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2.5/tw/
7. 參加本次攝影比賽之未得獎作品,若要參加其他比賽,需洽詢該比賽之主辦單位。
8. 數位島嶼之理想簡述,煩請上數位島嶼「關於數位島嶼-介紹」閱覽http://cyberisland.ndap.org.tw/aboutus.php
八月 9th, 2008 at 11:23 am
7. 參加本次攝影比賽之未得獎作品,若要參加其他比賽,需洽詢該比賽之主辦單位。
?????
ㄚ……….太離譜了吧!!
這太不合理了吧
八月 12th, 2008 at 9:12 am
回應 剛好路過
您好:
或許其中有所誤會,
讓您有這種不合理感覺真是抱歉,
由於台灣各個攝影比賽都有其各自規定,
故若您參加本活動未得獎,
要參加其他單位攝影比賽活動,
需得洽詢該比賽主辦單位是比較保險的作法,
舉例來說,
若您參加數位島嶼攝影比賽而未獲獎項,
而後要參加XX攝影比賽的話,
您需得洽詢XX攝影比賽主辦單位,
是否合乎該單位的比賽規定,
以確保您的參與該XX單位攝影比賽的相關權利。
感謝您的留言諮詢,
謝謝。
八月 22nd, 2008 at 1:25 pm
請問一下,如果2008數位島嶼攝影比賽有進入複選名單的人,
在8/23頒獎當天(其實也就是明天)一定要到華山創意文化園區嗎?
如果沒有去,但是有得獎的話,那會取消得獎資格嗎?
還是會把獎狀寄回得獎者家裡呢?
八月 22nd, 2008 at 2:47 pm
您好,頒獎典禮將於8/30日於華山創意文化園區中4A展場舉行,現場將舉辦「數位年代」96年度公開徵選計畫成果展、按戀‧數位島攝影比賽攝影展,現場還有表演活動,誠摯的邀請您參加,但若您真的是不克前來,是不會取消獎項的,請您放心,並希望您8/30日能蒞臨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