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片數位化工作流程指南
Tags: 後設資料, 指南.工作流程, 數位化, 正片 發表: 2010-09-17, 點閱: 51,484 , 加入收藏櫃 , 列印 , 轉寄附錄
附錄一:數位檔格式比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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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檔案命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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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台灣大學古文書典藏數位化影像製作規範:針對《岸裡大社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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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數位檔格式比較範例
使用設備:專業多用途掃描器-i2S
受掃物:4*6彩色照片、300dpi
附錄一表1、各種數位檔格式大小
資料來源:拓展臺灣數位典藏計畫彙整
參與研發單位:臺灣大學圖書館、臺灣大學歷史學系、臺灣大學圖書資訊學系、、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提供單位:臺灣大學圖書館
使用單位:臺灣大學圖書館
檔案命名規範
檔名共16碼
(一) 主檔名–共13碼,組成如下:
- 1-2碼:「PB」(大寫)代表從書中所輯出之照片。(2碼)
- 3-9碼:臺大圖書館所給該書或該照片圖版之條碼。(7碼)
- 10-12碼:照片出自該書之頁碼,原書未標頁碼則自行計數累加。單幅照片、單幅圖版等缺頁碼情況,遇缺補零。前置頁以小寫p加頁碼,後置頁以小寫b加頁碼;若前置頁為ii,則以p02表示,依此類推。(3碼)
- 13碼:序號。一頁中有多幅照片,則依序給號。書中若有夾頁,如第30頁與第31頁之間有大幅照片摺頁,則在30頁之後加序號表明。(1碼)
(二)附註說明:
- 排架號中之10-12碼(表書本頁數)在書本頁數超過一千頁時,仍以三碼表示如下:
a-1000 |
m-2100 |
y-3200 |
c-1100 |
n-2200 |
z-3300 |
d-1200 |
o-2300 |
|
e-1300 |
q-2400 |
|
f-1400 |
r-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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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00 |
s-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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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600 |
t-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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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700 |
u-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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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800 |
v-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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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900 |
w-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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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000 |
x-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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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1250頁表示為“d50頁”、2101頁表示為“m01頁” 、2845頁表示為“u45頁”……依此類推。
- *注意:其中沒有b, p兩字母,因其已各代表前置頁及後置頁。
- 排架號中第13碼:序號。一頁中有多幅照片,則依序給號。書中若有夾頁,如第30頁與第31頁之間有大幅照片摺頁,則在30頁之後加序號表明。(1碼)
1 |
6 |
11-b |
16-g |
21-l |
26-q |
31-v |
2 |
7 |
12-c |
17-h |
22-m |
27-r |
32-w |
3 |
8 |
13-d |
18-i |
23-n |
28-s |
33-x |
4 |
9 |
14-e |
19-j |
24-o |
29-t |
34-y |
5 |
10-a |
15-f |
20-k |
25-p |
30-u |
35-z |
*如一頁中,照片超過9張後,則以a, b, c……繼續編號。
*若a, b, c……仍不足以表示,則以α, β, γ……繼續編號。
36-α |
37-β |
38-γ |
39-δ |
40-ε |
41-ζ |
42-η |
(三)檔名後面3碼(副檔名):一律小寫。
- JPEG檔:“.jpg”
- TIFF檔:“.tif”
附錄三:台灣大學古文書典藏數位化影像製作規範:針對《岸裡大社文書》
參與研發單位:臺灣大學圖書館、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提供單位:臺灣大學圖書館
使用單位:臺灣大學圖書館
一、前言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執行特藏組所藏《岸裡大社文書》影像數位化製作事宜。為確保典藏數位化影像之品質與 處理流程之完善,特製作本「《岸裡大社文書》典藏數位化影像製作規範」,廠商必須完全依本規範之規定進行影像數位化作業;本規範列為契約之一部分;圖書館 於驗收數位化成果時,將依照本規範之規定進行檢驗。
二、資料描述與廠商承製方法
自招標完成、得標廠商依與臺灣大學圖書館議定之進駐日期進駐圖書館開始作業,至民國□□年□□月□□日 止,預計完成《岸裡大社文書》二千件計約3,300頁之正片拍攝、以及正片之數位化影像製作。該檔案文件各件資料高廣尺寸不一,裝幀型式各異;部分資料一 頁含多件,廠商必須逐件拍攝;部分資料為一件即一冊,一冊含數十至數百頁,廠商必須逐頁拍攝;另有超大件資料,廠商必須以大型底片及精密相機拍攝(請參照後述規格)。廠商於拍攝後,須再將正片加以數位化。因本專案所將數位化之資料甚為脆弱,廠商必須以不致損傷資料之方法,完全依原件順序加以拍攝並進行數位 化:廠商必須遵循契約及本規範內容,完成約定之數位化相關工作。
三、製作規格與約定事項
(一)製作文件項目
文件大小,拍攝120彩色正片與4X5彩色正片,再以全彩、光學解析度2400 dpi(含)以上之掃描器掃描底片,並以TIFF(Tag Image File Format)檔案標準格式儲存;各種尺寸之資料數量如下:
- 60X60公分之件:約▁頁(以4X5正片拍攝)。
- 30X30公分之件:約▁頁(以6X6/120正片拍攝)。
- 22X45公分之件:約▁頁(以6X12/120正片拍攝)。
(二)底片規格
- 彩色正片規格
A. 底材:醋酸纖維。
B. 厚度:3.8 mil 以上。
C. 感光度:ASA100 ±0。
D. 相反不軌:10-1/10000秒毋需補償。
E. 曝光補償:重複曝光4次以內毋需補償。
F. 片幅:120。
G. 色彩調諧:最佳色彩與中性灰階協調。
H. 使用乳劑:必須為同一批號。
- 黑白底片規格
A. 底材:賽璐璐厚片
B. 厚度:7.0 mil 以上。
C. 感光度:ASA100。
D. 相反不軌:10-1/10000秒1/3-1格。
E. 片幅:4X10(8X10底片對開)。
F. 最高解析度:200線/MM。
(三)正片拍攝與數位化影像製作規格
- 資料尺寸偏小而裝裱於同一葉者,仍必須單件拍攝為一影幅,不得數件合拍攝於一影幅之中。
- 原件資料尺寸大者,建議以大型底片拍攝,儘量不分區拍攝為原則。如因原件過大以致4X10之底片仍無法達到理想之清晰度,則可將原件分區拍攝。此種情況, 各拍攝區域邊緣必須有1公分之重覆拍攝區。進行底片掃描之後,廠商必須完成接圖作業。經接圖完成之影像,所有接縫處之文字筆畫必須完整聯貫,不得有斷裂或 不齊之情形。
- 拍攝時必須涵蓋原件週邊至少0.5公分之範圍,掃描時亦同。
- 掃描120彩色正片與4X5彩色正片:
A. 光學解析度:以全彩、光學解析度2400 dpi(含)以上之掃描器掃描底片為450 dpi(含)以上之電子檔。
B. 動態濃度域(D-max):12 bit per RGB。
C. 動態濃度(Dynamic Density):不得小於3.5。
(四)含浮貼資料之拍攝與掃描
資料含浮貼者,先將該文件含浮貼正面之原樣(即浮貼覆蓋於原位)加以拍攝。其後將所有浮貼掀開,再次拍攝。此種情況之檔名命名必須遵循臺灣大學圖書館所訂定之原則。
(五)光碟備份之製作
- 廠商應提供壹份數位化影像TIFF檔之光碟備份。
- 廠商需以調整參數與檔案格式之方式,製作貳份JPEG 格式備份。自TIFF檔轉換為JPEG檔之壓縮比不得小於85,JPEG檔與原件之長寬比例誤差必須小於百分之三。在未加掛plug-in之情況下,必須可使用Netscape4.0與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或以上)版瀏覽器讀取該影像縮圖檔,且必須足以提供網路列印清晰、容易辨讀之文件。
- 光碟品質規格:
A. 容量:650MB(含)以上 。
B. 面板:熱轉印專用(Thermal Transfer Printing)。
C. 材質:上層抗磨塗膜、五層保護漆、24K金反射層、提高耐熱度之特殊染料層。
D. 底材:Polycarbonate。
E. 燒錄速度:適1X-12X。
F. 保存年限:光碟製造原廠保證於21 ±1℃,濕度40%之環境可達100年。
(六)光碟標識之印製:
採用至少雙色以上熱轉印,以605X300 dpi 轉印館藏機關名銜(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資料名稱、光碟片編號(6碼流水號)、各片光碟所燒錄資料之起迄號(檔名起迄)、版權訊息、製作年月日等。該等轉印於光碟之資料,需與臺灣大學圖書館洽商後定稿。
(七)光碟之保護外盒:
每一片光碟備份,必須以透明、硬式、單片裝保護外盒加以保護;光碟保護外盒上不需加印文字。
(八)紙本備份之製作
- 紙本備份之紙質須為撕不破紙。
- 以數位化影像檔,輸出A3全彩稿三份。
- 依原件長寬比例縮放。
- 輸出稿上下各留份1公分以上,左邊(非裝訂邊)留份1.5公分,右邊(裝訂邊)留份4公分。
- 紙本備份之裝訂:裝訂方式與使用材料須與臺灣大學商議,經核可後始能進行全部之裝訂工作。
廠商輸出稿之影像之品質、紙張、用墨、裝訂型式等必須經圖書館核可後再進行全部之印製工作。廠商並須確保輸出品質穩定(例如墨色)與確保輸出稿無漏頁。
(九)底片之保存
- 底片保存夾:每一張底片必須以個別之無酸片夾保護。
- 底片保存頁:必須可適用於6X6、6X7、6X12、4X10之底片,材質須為無酸硬式之材質,且須具有使底片透空不互相黏貼、循環透氣度佳之特性。
- 底片除濕保存櫃:
A. 材質:高張力鋼板。
B. 收納容量:與底片保存頁合用,至少可容納6X6底片5,000張或6X7底片2,500張。
C. 除濕方式:記憶合金乾燥材自動回復。
D. 收納方式:正片保存頁可吊掛於滑軌。
E. 燈箱:內建於門扉或內壁
F. 灠片方式:可於保存櫃內移動底片保存頁,利用內建燈箱直接觀片,毋需將底片保存頁取出。
(十)廠商作業所需機器設備與工作方法
除作業場所中因作業所需之水電外,製作所需之機器設備與辦公用品等概由廠商自行準備。廠商應將所有成本攤算於製作數位化影像單價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額外費用。
(十一)拍攝與掃描格式及命名規則:
- 臺灣大學圖書館提供根據資料原件編號所製作之檔名清單與標籤,廠商拍攝時,須將臺灣大學圖書館所提供之機關名銜與檔名標籤,涵蓋於所拍攝之影像中。掃描底片時,亦必須涵蓋此標籤,並依此命名。
- 臺灣大學圖書館提供之檔名清單未就原件分數部分拍攝與掃描(原件以4X10底片拍攝仍無法達到理想的清晰度時)、含附件及浮貼等情況製作檔名。該等情形之檔案命名原則必須遵循臺灣大學圖書館所訂定之原則。如有疑義,必須與專責館員商議後定名再進行掃描。
- 經掃描接圖後,檔名依臺灣大學圖書館所提供之檔名規範訂定。
(十二)光碟與燒錄品質
相鄰文頁,即同一案之各文件之數位化影像電子檔應燒錄至同一張或相鄰之光碟片上。為確保光碟品質,所用以備份之光碟須為650Mb以上、Thermal Printable光碟片如Kodak金片或更優於此之金片光碟,並以品質優良之光碟燒錄機燒製光碟,以確保燒製之品質。燒錄後之光碟片須使用熱轉印方式,依臺灣大學圖書館之指定,印上本案館藏單位全銜及資料名稱(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淡新檔案》)、光碟編號:(□位流水號)及所燒錄資料之起迄案件號。 該等轉印於光碟之資料,需與臺灣大學圖書館洽商後定稿。
(十三)工作地點、場地、作業時間與規範
- 臺灣大學圖書館提供作業場地與作業所需之用電,場地之提供以臺灣大學圖書館特藏組現行組內配置得以提供之範圍為限。作業時間則配合圖書館之上下班時間。
- 為確保本專案相關電子檔案與資料原件之妥善處置,廠商工作人員應遵守臺灣大學圖書館之各種相關規則,並派駐至少一名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各種相關事宜。若有違 反臺灣大學圖書館之相關規則,或造成文件典藏污損毀壞等情事,本校有權拒絕該工作人員進入作業場所,並得依文件毀損或損失情節之輕重,對廠商要求扣款賠 償。
- 因原件脆弱,故廠商工作人員作業過程必須小心操作,原件粘連之處,工作人員不得拆割。
(十四)電子文件保管
- 廠商於本案製作數位化影像光碟及備份資料,所有該等影像檔案及備份等本案相關產出資料及其內容之所有權、使用權、傳播權及智慧財產權等,皆為臺灣大學圖書館所有。廠商不得有任何侵權行為。在作業過程中及契約工作完成後,廠商均應善盡電子文件及備份資料保管與保密之責,不得將該等資料加以複製、流傳或販售, 否則依相關法律規定追訴責任,並視侵權程度求償之。
- 廠商必須妥善保存原始電子檔案,隨時進行全面檢校工作,並同步列印紙本備份,確認光碟備份燒錄無誤;如因轉檔燒錄過程或操作不當等失誤而需作光碟備份之修正,廠商必須應用原始電子檔;以不要求本校調取原件重行製作為原則。
(十五)執行本專案能量需求與執行情況報告
廠商須於期限內完成所交付之拍攝、數位影像及備份製作工作。廠商按月除應提出工作進度統計報告之外,並須繳交當月之成果,以及提出實際執行情形之報告書,以供本館評核廠商確實執行本案之能力。得標廠商之人力與設備配置均須符合本專案契約之約定,並列述於各 月之報告書中。
(十六)時程安排
廠商得標後第一個月,每星期需向圖書館特藏組報告執行進度與討論運作模式(請附書面資料,報告暨討論約九十分鐘),廠商須於第一個月內確定工作模式,日後除非因實際需要而以書面申請,經圖書館核可,否則不得再行改變,但此種變更申請以一次為限。廠商確定工作模式後,每月須向圖書館報告一次執行進度。若因廠商未及反應運作模式等廠商方面之因素而導致作業延宕,其責任由廠商自負。
(十七)品檢及改善需求
- 為確保文件拍攝時各影幅選取範圍正確無誤,廠商工作人員必須接受臺灣大學圖書館所指派陪同工作人員之指示;如選取範圍有疑議,須洽圖書館負責館員議妥後始進行拍攝。
- 每一筆經拍攝、掃描完成之文件,將進行二次檢驗(必要時得進行三驗),若有遺漏或不符合要求之文件,承包廠商須無條件修正,直至合乎要求為止。檢查項目包括:
A. 數位化影像品質之優劣。
B. 檔案命名是否正確。
C. 文件是否擺正。
D. 文件選取範圍是否得當(各文件是否確實留取週邊至少0.5公分;文件與文件之間的區分是否正確)。
E. 影幅邊緣是否切割到文字或文句;分為數部分拍攝之情形,經接圖完成之影像,所有接縫處文字是否完整。
F. 文件是否有所遺漏。
每一驗收期之檢驗進行至百分之二十結果,如上述任何錯誤或品質不良等之不良率達百分之三(含)以上,則承包廠商應負責檢驗整批數位化成果,並重新進行 拍攝與掃描作業。臺灣大學圖書館就廠商重新繳驗之成果進行第二次檢驗時,如發生如前述一般之不良率,則廠商必須重複上述之檢驗與重新拍攝與掃描工作。臺灣 大學圖書館第三次就廠商再次重新掃描之成果加以檢驗,如不良率仍在百分之三(含)以上,則本校得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數位化影像品質,除期末驗收總檢驗之外,廠商於掃描初期應連續三週,每週各安排一次檔案清查與影像拍攝、掃描製程品質討論會議,除討論檔案清 查、影像拍攝、數位化影像製作過程之處理事宜外,亦須討論檔案清查與影像拍攝及數位化影像作業如何銜接等工作程序問題。圖書館代表得抽檢廠商工作人員是否 按照所提之工作程序進行檔案清查與攝影及數位化作業,並抽驗成果。是項檢驗工作將與廠商拍攝及掃描作業同步進行。
四、其他
(一)建議廠商投標前必須出席說明會,以利確實評估數位化費用
本專案所將數位化之《岸裡大社文書》資料原件情況特殊,為使廠商投標之前,對該項資料確實瞭解,便於提 出合理之投標,特此建議擬參加投標之廠商出席圖書館於 月 日(星期 )上午 時 分舉辦之說明會(地點:○○○○○。洽詢電話:○○○○○)。
(二)廠商工作時,必須完全遵循圖書館指派陪同工作人員之指示
因《岸裡大社文書》各件資料高廣尺寸不一,部分資料一頁含多件,廠商必需逐件拍攝;為確保拍攝影像選取 區域之正確無誤,且為確保資料不致於在作業過程中因處置不當而裂損,圖書館將指派工作人員全程陪同工作。廠商工作人員於資料取放、拍攝區域選取、檔案命名 等方面,均必須隨時接受本館工作人員之指示修正。
(三)文件領取與繳回
- 文件之領取:廠商駐館工作負責人每一工作日向圖書館本專案資料負責人提領並簽收,提領資料時應依檔案序號及實際工作速度適量提領。廠商提領資料後,僅能將資料放置於指定工作場所,禁止將資料攜離該指定區域。
- 文件之繳回:當日不論工作進度如何,必須於當日下午四時五十分前歸還所有提領之資料,不得留置資料於工作場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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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7th, 2011 at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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