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禮俗」的意義

/劉還月

為了體現每個人不同的生命,建構每個階段不同的價值,承擔起不同的責任,而衍生出的相關儀禮與習俗,也就是俗謂的「生命禮俗」。

漢人社會的生命禮俗發展得相當早,古藉中的《大學》、《中庸》都有相關禮儀的記載,《禮記》中的〈冠義〉、〈昏義〉、〈內則〉、〈檀弓〉、〈三年問〉…等篇章,更記有不同生命禮俗的儀節,可見漢人從商周時代開始,便建構了相當完整的生活禮俗。

事實上,從上古時代,人類懂得透過男女交合的形式,共同生活在一起以來,不只讓生命有了傳承,更因此而展開了共同的生活模式,為了維持這種共同生活的關係更加穩定,男、女所扮演的角色逐漸有了明確的分野,也因此逐漸形成了穩定的家庭。

人類開始建構家庭以後,同時也開始承擔了家庭的責任,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生產的方式、下一代的生育、教養、財產的建構與分配,以及人員和財產安全的維護…等,為了達到上述的目的,讓家庭可以更安穩的成長,因而產生某些規範或儀禮,漸漸地也就成為以不同家庭為主的家禮,其中當然包含了對每個人的期許與責任,而訂立出來的鼓勵與規範,而這正是生命禮俗的初章。

人們藉由生命禮俗彰顯生命中的喜悅、負擔、成就之間的不同,而透過這三個不同的目的,進而設計出各式各樣不同的階層儀式,經由這些儀式讓每一個人從出生開始就進入儀式的榮威,然後進入這樣的社會公式,即出生時由父母替自己舉行儀式,成年結婚後,人們為自己的孩子舉行,等到年老時,又變成孩子來替自己過,如此建立出一個完整的社會秩序,這也是建構早期台灣傳統社會秩序的重要關鍵,這些儀式的價值感跟莊嚴性,會隨著每一代不斷的繁衍而不斷被重複,並成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法則。

《禮記》為儒家的十三經之一,內容大抵由孔門弟子及其後學記載,以散文或語錄說明各種典章制度與內涵。〈檀弓〉篇的內容則是關於執喪期間的禮儀以及相關的解說。〈檀弓〉,台北:國家圖書館。圖片提供者:國家圖書館。網站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

為了維持家庭所扮演的綿延子孫、參與社會、增加生產…等功能,因此,漢人的家庭必須針對每一個人,在人生的每一個階段實施不同的生活教化,目的乃是希望每位家庭成員都能清楚知道,一個人從出生開始到成年、結婚、負擔家庭,甚至年老的做壽、生病、老死的過程,每一個階段都有不同的角色與職責,為了突顯每一個階段的差別,因此漢人將生命禮俗分成五個重要的階段,也就是:生、養、婚、壽、死。

傳統社會的孩子出生之禮,其實分為生和養兩個階段,由於早期社會醫療資源匱乏,孩子出生固然喜悅,但夭亡的機率卻是相當高的,人們乃將出生之喜,分成兩個階段,一是孩子初生之期,慶祝的規模較小,大多屬於至親的慶典,等到一歲舉行「度脺」時,才大肆慶祝一番,正式宣告孩子擺脫夭亡的恐懼,正式進入養育的階段,只是慶祝的規模和形式,會因生男或添女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添男丁才會大張旗鼓地慶祝,添女則較為簡略,充份反映出農業社會對人力的大量需求,因此透過儀禮的差別,鼓勵大家多生男生。

孩子長大之後,也要開始組成家庭,傳統社會中,婚姻是女性最好的歸宿,因此娘家會有許多象徵脫離關係的儀式,無疑是提醒女性自身角色的改變,事事必須以夫家為重;結婚對夫家而言,一方面添了人口,更是家族繁衍的新起點,因此男女新人都必須體悟,這是生命承擔的開始,因此在結婚的儀禮中,許多的過程都在提醒新人:自此以後,肩在他們身上的責任會愈來愈多。

生命禮俗中的做壽,和現代人每一年過的生日,是完全不一樣的,傳統社會中一個人起碼要活到七十歲以上(也有一些有錢人家以六十歲為準),才有資格做壽,因為做壽並不只過生日,而是每一個人為了家庭、社會奉獻了一生,終於到了一個可以退休的年齡了,因此乃透過做壽之儀,向大家宣告他將放下人生中所有的負擔,正式邁入含飴弄孫的享福歲月。

圖為石井光次郎祝壽簽名簿。石井曾任台灣總督府秘書課長,後來擔任日本眾議院議長。是國民政府和日本交流之日華懇談會重要推手。這件很特別的文獻乃是他生日時,重要來賓簽名簿。封面題為「米壽翁」,應為八十八歲壽辰。〈石井光次郎祝壽簽名簿〉,圖片提供者:賴貫一。南投:暨南國際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網站名稱:打里摺文史數位資源中心。

生命的最後階段就是死亡,生命禮俗中的喪葬之禮,則是為每一個不同的生命,做完整終結的重要祭儀,繁複的祭禮主要的目的有三:

一、肯定亡者一生偉大的貢獻

二、確立子孝孫賢、家庭和樂

三、展現子孫前途無限,家業興昌

環環相扣的生命禮俗,可以發現生命禮俗更是人生每一個不同階段,不同情緒的撫慰者,孩子出生每個父母都會擔憂孩子,於是有了生之喜,進入教養階段之後,教育的辛苦換來的是成長的痛快,成年與結婚分別代表兩段承擔的階段,成年禮俗彰顯人們即將承擔自己往後的人生,而婚姻則是承擔另一個家庭責任的開始;待經過大半歲月的辛勞,到了生命歷程的最後階段,才藉由做壽與生命終程的喪禮來回顧人一生的成就。

居住於中國、緬甸交界的景頗族,其喪葬儀式中包括眾人必須於戶外跳喪葬舞,藉以榮耀死者。此張照片的拍攝地點今屬中國雲南省臨滄地區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做喪事家跳舞〉,芮逸夫攝影。年代:1936年。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圖片提供者: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網站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

透過上述的諸多論點,可以發現所謂的「生命禮俗」,本就是為了不同生命而存在的,因此它具有四大特點:

一、發生的次數不多,尤其是傳統社會中的人,大多數的禮俗一生中只有一次而已,其中唯一的例外,是每個人的生日,但早期鮮少有年年慶生的做法;即使將不同的禮俗全部加起來,往往也不會超過十次以上的儀禮。

二、生命禮俗的祭儀,並不一定有固定的時間點,而是隨著每個人的生命歷程,到了特定的程序時,才會產生的慶祝儀式,也因此生命禮俗的發生,並沒有固定的間隔或頻率,有時候可能很頻繁發生,有時候要很久才會產生一次。

三、無論生長在貧窮或富裕之家,更不論每一條生命是貴或賤,慶祝的儀禮都相同,以示每個生命都是同等重要的。

四、不同階段的生命禮俗也不相同,藉以提示人們不同的生命階段,可以享受不同的喜悅,同時也要轉變自己的身份,承擔不一樣的責任。

農曆七月七日為七星娘娘誕辰,此七位仙女是玉皇大帝的七個女兒,俗稱「七娘媽」,為孩童出生至十六歲的保護神,七娘媽亭為此節日的獨特祭拜用品。台南開隆宮目前仍存有獨特的「做十六」習俗,在孩童長到十六歲的該年七夕祭拜七娘媽,並鑽過宮內七娘媽亭的桌子三圈,表示自己已經長大成人,也感謝父母及七娘媽的養育庇護之恩。〈七娘媽亭(紙製)〉,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圖片提供者: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網站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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