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喪葬文化

/楊士賢

國立東華大學民間文學研究所博士

有生就有死,此乃每個人必經之途,生、死本是自然之事,但因「死亡」是生命的終結,同時代表了人生一切的結束,以致人們畏懼死亡,將死亡視為生命中最大的威脅。有人說:「死亡是老天爺給予每個人最公平的一項安排」,仔細思索,這句話的確所言屬實,人生在世,無論彼此間的身份地位、經濟狀況有多麼懸殊,最終都必須步上「死亡」這條永不回頭的神秘道路。因為「死亡」是人類生存所必然面對的問題,故世界上的各民族遂發展出諸多禮節、習俗、儀式和禁忌,一來藉由這些繁瑣的制式程序,讓亡者好好走完人生的最後一段路,同時用最圓滿的方式向眾人道別,二來則是透過各項儀節規範,消弭人們因親友的死亡而產生之恐懼感,同時讓已被打亂的生活能盡速回歸正軌。所以「死亡」並不僅僅代表一個生命的謝幕,它的背後更有深層的文化意涵存在,值得最後皆須面對「死亡」的我們,好好去細究與深思。

中國人自古受儒家禮教影響,所以深富孝道觀念,而儒家的孝親原則,即孔子所強調的「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父母在世時,日常生活要依禮奉養,父母過世後,則必須遵循禮制來辦理喪事,祭祀時亦按古禮進行,藉以表達哀思,感念親恩。又孟子曰:「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雖然養生與送死同屬孝親的重要環節,但在古聖先賢的認知中,善理父母之後事卻遠比平日的敬養更為重要。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所謂「慎終」,是指須秉持謹慎之心來辦妥親長的喪事,因送死的過程中禮儀若有不盡之處,日後將無可追悔,故當謹慎行之。「追遠」則是指祭祀而言,親長逝後去我日遠,為了能時時追思緬懷,遂行祭禮祀之,且生人與死者間,實無報酬利益,唯發自內心的誠意情誼可見。由於儒家對人生大事格外重視,進而促發我國喪禮儀制的完備,自然也衍生出極為龐雜的繁文縟節來處理死亡問題,傳襲迄今,諸多傳統儀節仍受人們奉行不悖。

圖為南投縣仁愛鄉曲冰遺址出土的石棺。曲冰遺址為台灣罕見的高山史前遺址,屬於新石器時代文化,其聚落的完整性為台灣所有山地史前遺址之首。石棺的出土顯示此文化的人民已經有喪葬的儀式,藉此傳達亡者身分的轉變,也就是一種「通過儀式」。 〈遺跡名稱:曲冰墓154〉,圖片提供者: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網站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

同樣地,台灣人在處理喪葬事宜時,亦秉持「慎終追遠」的崇高精神,並流傳著一套極為龐雜的繁文縟節,且三、四百年來一直持續擴充發展,深深影響著居住在這塊島嶼上的每位子民,清代纂修的各地方志書均有相關之記載,日據時期,亦有不少專研台灣風俗的書籍中,針對民間喪葬儀制進行研究,如片岡巖《台灣風俗誌》和鈴木清一郎《台灣舊慣習俗信仰》,即詳述台地喪禮的各項步驟,深具參考價值,時至今日,台灣各縣、市政府所編修之方志、史書,對於治喪流程仍著墨甚多。由此可知,自清初起始,台灣人對於喪禮便甚為重視,並衍生出相當完備周詳的習俗,就算政權易主的日據時期,台灣人對於喪禮的堅持,依舊不曾改變。直迄現今,由於喪禮與常民百姓關係密切,更因它具有獨特地重要性,所以讓各地方政府在編修方志、史書時亦須闢篇詳載,因此喪禮儀節可視為台灣傳統文化中極富特色的一環。

事實上,喪禮的許多儀制、習俗都隸屬「通過儀式」(the rites of passage),所謂的「通過儀式」包含脫離、中介或邊際、整合等階段。若以該觀念來析論,人一旦去世,所代表的不僅僅是生命的終結,更是所有人際關係的斷絕,此時亡者便進入了「脫離階段」,其原有的一切生活已然改變,例如亡者生前是睡在臥室內,但現在卻只能躺在靈堂;又亡者生前可以用言語來與人溝通,但現在卻只能依靠旁人擲筊來請示。可是亡者不能永遠處於這種「脫離階段」,因為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裡,人死後將會成為後代子孫的祖先,為了達成此一最終目標,便要透過固定的特殊儀式來協助亡者,在儀式過程中的亡者係處於「中介或邊緣階段」,身份是相當混沌不明的,所以儀式要發揮「過渡」的功能,將亡者順利「過渡」到能與整個社會結合在一起的階段。當亡者因儀式而完成「過渡」後,其身份即轉變為祖先,此時的亡者已成功「整合」入社會之中。由此可知,喪禮的儀制、習俗並非迷信或無稽之談,反而是涵載著極深遠的文化意義,不容我們忽略或一知半解。

新竹通靈壇所用符版。清代新竹道士於喪家亡者門外張貼符紙,告知親友鄰居入殮時間,以供正沖或偏沖者迴避。此為印刷所用的木刻版。〈入殮印版〉,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圖片提供者: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網站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

喪禮儀制是歸屬於全體台灣人的常民資產,但礙於其出現的時機和環境特殊,以及國人因懼怕死亡與深信禁忌,進而認為喪葬場合帶有「穢氣」的不正常心理影響,使得如此豐美的文化寶藏,長期受到漠視,令人感到甚為可惜,卻也極度無奈。目前台地喪禮流程大致可區分為六個階段:

(一)臨終至斷氣(即病人處於彌留到初逝的過程,包含拼廳、搬舖、遮神、辭願、易枕、蓋水被、燒魂轎、舉哀、哭路頭、變服、吊九條等)。

(二)治喪(即停柩期間所要辦理的一切事務,包含製魂帛、神主、製魂旛、乞飯、豎靈、捧飯、報白、報外家、接外家、門口示喪、為鄰舍掛紅、守舖、擇日擇地、發訃告、買板、放板、接板、乞水、沐浴、張穿、斂祖、辭生、分手尾錢、入斂、打桶、墓地破土等)。

(三)做功德(係指亡者子孫延聘僧道啟建拔渡法事,藉由誦唸經懺與展演科儀的方式,消解亡者生前所積累的罪愆,助其超昇極樂淨土)。

(四)奠禮(包含移柩、壓棺位、家奠、公奠、封釘、旋棺、祭空棺、絞棺、發引等)。

(五)出殯(即棺木發引至抵達墓地的過程)。

(六)葬禮至除喪(包含放栓、進壙、立墓碑、祀后土、祭墓、點主、呼龍、撒五穀、旋墓、返主、安靈、洗淨、散筵、巡山、完墳、做七、做旬、做百日、做對年、做三年、培墓、掃墓、撿骨等)。

圖為家族長輩帶領孝眷為棺木進行「封釘」儀式。封釘時由長輩執斧頭將棺木四端用鐵釘釘下,死者若為女性,則由孝男之母舅封釘;死者若是男性,則請孝男的伯父、叔父或同姓宗長封釘。〈封釘儀式〉,吳金淼攝影。年份:西元1965~1975年。圖片提供者:吳榮訓。網站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

台灣早期屬農業社會,所以當家中不幸遭逢喪事,各項事宜都是由街坊鄰居、親朋好友幫忙處理,但現今社會已步入工商業形態,大部分的人空閒時間有限,無法像昔日一樣「相放伴」互助,喪家只好改聘職業葬儀社來代為安排,街坊鄰居、親朋好友也大都拈香致意後隨即離開。中國人自古對喪葬儀節甚為重視,也連帶產生諸多禁忌以維護其莊嚴,但隨著現代人極少參與喪葬事宜,對傳統禮俗的認知程度也日漸薄弱,使得許多年輕一輩的「新新人類」,常因世俗錯誤觀念影響,以為一到喪家或拔渡法事場合便會被沖犯或煞到,故一見路旁有住宅治喪,便避之惟恐不及。如此荒謬的誤解,迫使相關之民間禮俗遭受到無情的漠視,這是相當可惜的情形。當然,要導正常人錯誤觀念仍需一段時日努力,但瞭解喪禮的儀制與習俗卻可以馬上開始,因為它們是老祖先所遺留的文化資產,需要我們代代傳衍與保存。

張才岳父張水景出殯時,在靈位後方靈柩上扶棺大哭的孝眷。〈出殯儀式之十八〉,張才攝影。年份:西元1950~1960年。圖片提供者:張姈姈。網站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

縱然一般人心中存在著誤解,但值得慶幸的是,台灣喪禮的種種習俗仍以極富生命力的樣貌活躍於常民生活的世界裡,伴隨著眾多台灣人走完人生的最後旅程。台灣的喪禮儀制承襲自中國固有之儒家「大傳統」禮教,不過歷經長期的「在地化」發展,早已發展成為結構完整的「小傳統」習俗,且至今仍蓬勃運作並深植於台灣民間,進而締造出本土文化的多元色彩。此外,喪禮的各項行事亦非「罪不可赦」的「迷信」行為,實際上它是遺族們的「孝心」展現,由於孝眷人等與亡者之間有「親情」關係的維繫,使得他們願意運用各種方式,目的只希望亡者的後事能順利完滿,而民間的殯葬習俗正是在這種前提下所形成和傳衍的。

骨灰罈別名「金斗」。傳統於棺木下葬數年後,擇吉日進行撿骨儀式。撿骨時需由專業的撿骨師執行,並請神明坐鎮。儀式開始前須準備簡單牲禮祭告先人及土地公(后土)。等待良辰,才可用鋤頭挖開墓身,「天蓋」(棺蓋)出現後,再換由撿骨師傅清完土屑、拔除釘子、開棺檢查,如果開棺後發現情況不允許撿骨,就折兩隻樹葉放進棺中,由師傅唸咒後重新封棺埋土,另擇他日進行儀式。 〈骨灰罈(大型高腳)〉,圖片提供者: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名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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