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類 ‘觀察室歷史文章’

So who is Richard Wright?

星期五, 一月 18th, 2008

內容發展分項計畫 / 李佩瑛

 

Richard Wright(以下簡稱RW)目前任職 BBC Information & Archives部門技術經理(1994~),1949年生於美國並於1974年移居英國倫敦,於美國完成大學與研究所教育,並負笈應英國取得博士學位(詳年表一)。RW主修領域為聲學(acoustics)、語音(speech)、訊號處理(signal processing),並於此方面有豐富的實戰經驗。

RW2002年的PRESTO多媒體資料庫工作坊中提出 “Preservation Factory”的概念,促成Presto Project能夠更有效運行。 Preservation Factory能夠更事半功倍,並節省將近50%的成本,基本元素包括: (1)對於整體典藏品有系統的認知。 (2)工作流程自動化。 (3)分類使自動化更有效進行。 這種技術的革新,不僅為影音典藏工作者帶來便利,由於成本較低,相對普及率也加以提升。

相關重要計畫:
PRESTO: 此計畫之動機是以Preservation Factory的方式,建立一高品質與高效率的影音資料庫。
Presto-space: 將影音資料庫的技術轉換為可負擔並普及於影音典藏擁有者,而非限於大型廣電業者。

圖一: The BBC Archive Treasure 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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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歷史博物館委外數位化作業專訪

星期五, 一月 18th, 2008

內容發展分項計畫助理 陳秀華、程婉如

受訪者:國立歷史博物館廖康任先生

  由於數位化技術與方式的快速發展,使得大多數單位未有人力、經費與時間追隨新科技的變化,而更新設備或改變工作方式,也因此適度的將部分數位化工作,委託外界專門從事該領域工作的廠商執行,便越顯重要,這不但可以減少成本的花費,也可提升數位化之品質與工作成效,以及增加產業界的活絡。
目前在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裡,大多數計畫仍採行自製數位內容的方式,或許也是因為計畫初期,各單位仍在摸索適合身的工作方式與技術,加上數位內容產業也正在起步
  在這樣一個無法自給自足的高度分工、專業化的時代裡,委外,的確是一種可以思考的工作方式,但如何選擇適當的供應商(Right Vendor)、適當的品質(Right Quality)、適當的時間(Right Time)、適當的價格(Right Price)與適當的數量(Right Quantity)1,以滿足消費或生產的需求呢?這次,本計畫採訪到國立歷史博物館國家歷史文物數位典藏計畫,負責該計畫之專案管理與技術發展負責人廖康任先生,與各位分享數位典藏計畫委外作業的方法及經驗,期望能為欲從事數位化委外工作之單位,一個參考範本。

問:計畫初始便採行數位攝影及委外掃描並行的方式進行數位化工作,是怎樣的因素而不將所有藏品重新以數位攝影方式作數位化呢?
就我們館方的文物管理政策來說,所有藏品,包括新進藏品,皆會委託專業攝影師拍攝傳統正片。在數位化計畫這一部分,則是先挑選館內已有之正片,若正片品質好的就進行委外掃描;品質不好的,才會另外提件,請計畫下所聘請的攝影人員,以數位相機進行拍攝。因為數位攝影的方式需要考量到場地、環境布置、燈光調整等步驟,會耗費大量的工作時間,加上計畫內人員並不多,所以並無考量將所有藏品重新以數位攝影的方式進行數位化。

問:決定委外之後,如何進行委外作業規格書的訂定?
我們計畫團隊在制訂規格書前,會多方的探聽與學習,以避免開出過於具獨佔性或無法達成的規範為原則,過濾坊間廠商所能達到之規格與所用技術,了解業界市場狀況,同時也參考了行政院文建會、台中國家美術館、台北美術館的委外數位化標準等相關文件內容。

問:在委外作業中,計畫內的同仁是否有需要全盤了解委外作業的方式?是否會影響計畫同仁學習數位化相關知識的機會?
因政府機關有一定的招標流程,所以本計畫先徵求計畫同仁意見,擬定委外作業規格書後,便交由館方採購人員進行公開招標作業的行政程序,因此需求單位與採購單位的作業是獨立分開。計畫內同仁雖不用全盤了解委外作業的方式,但平時亦邀請得標廠商至館內開辦課程,教導同仁掃描數位化作業,並進行技術交流。而數位攝影的部分,計畫本身便有進行,亦可隨時進行切磋討論,整體來說並不影響同仁在數位化作業的學習機會。

問:在招標過程中,是否有量化的評選標準來選擇適當的廠商,或者有其他的評選方式呢?
有的,基本上評選作業規範與標準有制式的格式,但仍需因每個案子的實際狀況,調整其細節的部分,一切依照政府採購規範公開進行,由多個評選委員對各家廠商評定分數。其中除非某數位化作業的專業性與特殊性,僅有一家廠商能完成工作,才可採行限制性招標,否則會被質疑有圖利廠商之嫌。委外招標當然會具有一定的風險,因此在招標審核前,需要求廠商將試掃正片交由委員作評估。

問:在委外作業中,計畫內人員與委外廠商之間是如何的工作配置各為何?
我們除掃描外,資訊系統的部分也是採委外作業。在委外掃描部分,計畫有四位助理作為計畫對廠商的窗口,負責正片的簽收與核對等工作;而資訊系統的部分,則有一為助理專責與廠商聯繫的行政作業與系統測試的工作。而廠商內部的工作安排,我們這邊就不清楚了。

問:廠商能完全遵循規格書的內容,無誤作業嗎?常會發生的錯誤是哪些呢?影像品質是如何控管?
原則上,委外廠商有義務遵循規格書內容進行作業,甚至必須做得比合約所規定的更好,若低於規格書的標準,則無法進行驗收,每張圖檔都帶有ICC Profile,以達到影像品質趨於一致。廠商也需對於合約書內容保密,驗收完畢後,隨即銷毀廠商所存的檔案,倘若正片遺失、損毀,廠商也要負起重拍的責任。目前為此,本計畫尚未遇到言行不一的不肖廠商,雙方依照合約書、規格書的內容進行作業,驗收的錯誤率也必須合乎標準的容許範圍內。
我們與廠商合作的過程中,掃描作業部分,幾乎不會出現圖檔掃描品質不好的問題,通常較常出現檔名輸入錯誤,因為廠商是以光碟片繳交數位檔案,便會要求廠商在更正錯誤後重燒。資訊系統的部分,比較會有呈現出來的功能不符合需求的問題,這些都需要請廠商做更改。雖然說資訊系統有保固一年,但這些測試的部分,最好是在驗收前就檢查完畢,避免廠商開始進行其他案子,而無較多時間負責系統的修改。

問:若計畫須告停止,數位化工作之成果及運作如何延續?
本館藏品是依照計畫所規劃的順位陸續進行數位化工作,若未來數位典藏計畫不再持續,數位化作業則將回歸館內持續進行,資訊技術的部分亦是如此。

問:對於委外作業有沒有什麼一定要提醒欲從事相關數位化工作者的忠告?
委外作業必須事前須蒐集坊間廠商資料,也不要單獨與某家特定廠商進行討論或溝通,須蒐集其他單位委外資料或市場技術規範後,才能進一步訂定符合館內要求之規範,招標作業完成後,必須隨時與得標廠商保持聯繫、定期驗收等。

結語:
在有限的人力或經費下,的確有時很難將所有數位化工作,全數由自己單位負責進行。在委託專業廠商進行部分數位化作業前,需針對未來成果產出訂定「委外作業規格書」,將需要的檔案規格、品質檢驗方式等等,詳細規劃,以作為自身單位與廠商間的作業依據。依照政府採購法規進行公開徵標,評選出能合乎要求的廠商後,隨時與得標廠商維持聯繫,彼此尊重,對於成品驗收也需依循規格書中的標準進行,以確保數位化後的圖檔之品質。

1 王忠宗,《採購》,台北: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8。

印記數位化工作專訪

星期五, 一月 18th, 2008

中研院史語所傅斯年圖書館(初稿)

內容發展分項計畫/高芷彤

前言


  目前指南是規劃由秀華與芷彤共同撰寫,在計劃管理(工作規劃)、後設資料與資校庫建置兩部份是採合寫,另外,擬章節分別撰寫則分別為:以物件區分,秀華負責印章而芷彤負責印記;以數位化方式區分,秀華負責攝影芷彤負責掃描部分;而設備與成本分析雖分別擬定,但最後以整體觀點呈現。其次,在委外製作,則視各機構單位的不同分別屬實報導,包含決策、如何規劃進行、以及撰寫規格書等。

欄位已9.0為主。

紀錄:
故宮印章的狀況:
  鼎本身有文字,因此METADATA的建置釋放在同一性質的藏品中。可能在類別中在區分,但沒有看到代碼錶也無法了解該如何整合印章印記。

印記本身的疑問:
為何要抽出印記來做
在善本古籍中描述也可以啊,因為METADATA建置時,可避免重複的資訊,也就是說資料庫中包容萬象,但卻無法做深度描述,以東巴京為例,瞄文怡雯等不同語文,當需要做不同主題特殊需求時,想要針對不同對象時則較無法區分。

一、考証源流
  因原始藏品,當此印記為真時,項元變在善本書與書畫有其印記,表示其書或書畫是向元變所收藏的,以及藏品價值在宋代就存在了,此為其印記的價值所在。並且在印記的數量中,也可以了解其書或化的流動狀態,是動態的資訊。另外,其加值作用,因為有篆刻,也有書法之美的意涵在裡面。

  假使今天印記是假的,真偽該如何認定。
  若向原辯原始印章是我所收藏,則我就可以知道此印記之真假。以傅圖為例,當初只以史料收藏為主,非博物館因此並沒有收藏印章,因此紀錄印記後,真偽委請學者專家鑑定,因此紀錄印記希望留下線索提供給學者專家去鑑定。

  印記的層次較善本(例子目一二三等)分類來的簡單,因此METADATA的建置較善本早,當初與故宮合作也是有此考量大家可以減少重覆並且能相互比對使的資料庫更完善。

  沒有引章印記的何來真偽,引章資料庫沒有建置,印記資料庫之建置有何意義。由於各館的考量不同,因此在館際合作上有其難處。以每計畫或單位較為具有特色的會先做,例如故宮會先執行器物,但並非印記資料庫建置沒有意義,而是平行分別建置,並無期偏重之問題。而站在傅圖的立場上,印記資料庫的建置是希望能輔助善本古籍考證。

  在印章現藏(p5)的欄位中,未來建議可以網址連結到原印章典藏處,此是當初在建置metadata有考量到整合資料庫的欄位。

  在史博館的metadata建置欄位可看出,是就現有典藏為考量,未來若有新增物件,那原始的資料庫勢必會有變動的成本增加。在傅圖的印記資料庫中,系統設計應以使用者使用為主,當從善本古籍進入查出,考看到印文,印記就可連到印記資料庫,人名就會連到人名權威檔中,因此任何角度皆可查到相同的資料(資料庫的緊密度/關係),但此印記、人名以及善本皆為儲存在不同的資料庫中。

  系統重新修改的例子,若新計畫要做印記,但就目前史博館目前的印章metadata欄位尚看不出印記可連結處,因此需要新增欄位連到印記,且程式設計師修改則會改到系統結構,並新增連結,會增加成本。因此建議在metadata的建置時要有完好的規劃,例如五年計畫,91年開始就先構想五年的資料庫建置,有多少東西要做,不以單一藏品為考量,可避免系統一再的修改。以metadata到系統節到考論規格書、建置、轉檔花了三年的時間,雖耗時久,但建置到目前為止,此資料庫仍能維持在91年的模組,而不需要在每一年因新計畫而將資料庫有所更動。

  陳鴻森主任站在研究者立場而言,覺得用印記資料庫以及人名權威檔建置,由於有版本真偽的冒險性,但在館員立場,是希望能建置後提供線索給學者。例如前印處是讓使用者了解其印記典藏處,且能避免重複性,例如所裡的章接會出現在所收近來的書中,因此重複出現機率高,以拓片在執行數位化時就有此問題,出現許多相同重複的圖檔在資料庫中,相同印章所蓋出來的印記未何要儲存如此多的印記,目的是要知道此時本書所蓋的章是同一個,因此建議可取較為好的印記來作為代表,並未留下考證資料,留下可連結到十本書所鈐印處,資料庫除建累積,其資料的可信度也逐漸上升,書籍或印記的考證脈絡也因累積資料而清晰。(提供研究基礎,不一定完全正確但有經過比對的資料線索-蛛絲馬跡)

  以傅圖陳主任出國前,為搜尋資料才能找到所要找的資料,為何不使用電腦,由於資料庫尚未建置完全。以研究人員為利,提供給使用者資料庫的特色:系統好查好用-要有單一入口(依屬性需求不同有不同的入口頁面)-資料庫分別儲存但metadata可相互連結。

一、 物件選擇
問:當初以印記為數位化物件的考量因素為何?有沒有特殊考量或注意事項?

答:因為可以考証源流,篆刻之美

二、 計畫管理
問:印記數位化判別工作是如何進行?如何挑選數位化物件?是否有遇到困難?

答:因為要把每頁影像看過才知道有沒有印記,例如傅圖的做法則是將先前91年產出影像在excel中記錄下來,因此過程是相當的繁瑣。並且印記的作法是先將書籍掃描完成後,提取印記在來做資料庫的建置。就學者而言,書籍應是所典藏的重點,印記是其書籍的加分作用,因此並不可能先做印記,且判讀也是一個問題(篆刻家年歷、印記是否相同、尺寸),因此事先作藏品完後再去看哪處有印記,因需要地毯式搜索。但畫則較書容易,因書籍不能夠準確猜測印記在哪一頁出現。但仍有例外,例如有些學者有些癖好會在某特定頁數蓋上印記,例如每午頁蓋印記,因此在資料庫建置時,會要求把頁數一同建置處,這個線索是很特殊的,建議未來要做數位化的機構可以注意。

問:印記數位化之主要流程為何?
答:如上

問:貴館在執行印記數位化過程中是否有委外製作的部份?
答:沒有,因為沒有效率。沒有好壞分別純粹是能不能判別。
有委外開發取圖系統,目的是節省取圖的時間。之前有做過實驗,將三個出處取出較為好的印記,但若此三個印記接蓋在字上或者是只找到一個印記,那光修圖並補上朱宏,一天下來只能完成一至兩個印記,若依天八百玩,一刻印記則為四百玩。因此能否批次節省時間,才委外請廠商言發此系統。
系統可節省取圖時間,但仍需要人工加上朱紅,但至省能提升一半的效能。
系統是「印記取圖模組」
並沒有花太多成本,算是一個類似於影像處理系統
且向小畫家一般,可攀別此印記原先的朱紅顏色,因此還可看出有些印記的朱紅色分布是不平均的,因此此系統會建議使用哪一種朱紅色來補足此印記。

問:印記的的影像解析度及色彩模式與書籍數位化要求有不同嗎?
答:一個相同印記蓋在拓片以及書籍上,取圖的解析度就會不同。因拓片過大,因此印記就顯的很小,取印記的解析度就不同,若想要在資料庫中放大查看,則會解析度會放大模糊。
在數位化時需要看元藏品的尺寸,因此在拓片中有插入印記另拍的流程。因拓片過大但希望輸出是相同尺寸,且有接圖問題。當初就資料庫能查看作為考量,較大的藏品流程為:先拍1:1尺吋供網站上瀏覽、拍重複的供往後可接圖使用、單拍印記。若在此之前以往上未遵循此流程則將拿回重新拍攝。

問:印記在數位化時,有些單位使用拍攝,而傅圖使用的是掃描,請問在設備選擇的決策因素為何?
答:印記取用哪種數位化方式則就現有典藏品數位化而有區別。旦印章就只能使用拍攝而無法使用掃描。書畫可只掃一小塊,但建議依循主流成的不同而插入「印記另拍」需求。

三、 數位化流程
問: 在掃描印記的同時,遇到尺寸不一的印記是如何進行數位化?
答:是人工裁大小嗎?此系統可點在對角線即可取此印記,可自動取圖並且能解須此朱紅,後再去背。

問:印記在校驗時,有針對哪些部分,例如摺痕、汙漬等項目?
答:有一加工過的代表性影像。但仍會呈現原鈐印處的可供考證的原印記。

問:是否可簡述一方印記從實體到虛擬的流程,包含路徑、人力、設備?
答:如上。

四、 後設資料建置
問:在後設資料規劃與資料庫建置時,由於印記與善本、書畫、器物、金石拓片主題相關,當初在擬定欄位時,有何考量?
答:鈐印處,大家鈐同一個印記只需在鈐印處注入即可避免重複建置的問題(可避免重複、可相互連結、著入)。當初在建置此資料庫就區別印章與印記是不同的資料庫,因此是相輔相成並無誰主誰副的關係存在。例如族譜,有脈絡但個體仍有其存在性的必要,其印記的存在是對於此藏品的加分作用。

問:對於整合印記相關主題,並建置整合性資料庫之構想有何建議?
答:如上

問:目前印記資料庫是與資訊所一同開發,可否針對一旦委外停辦、資訊人員撤離,資訊系統將很難善後議題,分享您的經驗與建議?
答:這與系統規劃的好壞有關,例如生產線的建置,其重點在後續的加值才會改變,否則只有開發成本。除非有新需求產生則會有需要到原系統開發人員,否則不會更動元系統。
系統務必要備分,因此目前印記資料庫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若系統都是委外,將擔心廠商是否會倒,因此數典系統都是委外請數典系統開發,其有責任且若資訊所不維護,計中不維護那勢必傅圖需有人可以承接。

公開徵選委外請廠商該如何善後?
  因此當初財會建議需要建置優良廠商名冊。例如掃校系統建置後,台史所等單位皆有購買,其可以省重覆開發的成本,且與廠商在商談價格時也較容易。另外若站在廠商的立場,當有十個機構均有負維護的費用,廠商會惡性倒閉的可能性較低。因此良性的互動是很重要的。例如當初未何要等資訊所開發依年至兩年的時間,而非委外請廠商能快速的開發。廠商會一不同單位而有不同價格導致多數成本的重覆浪費,當此系統有其效益可共享的價值時,也是當初委請資訊中心開發的原因。當初委外掃校系統時三個月就要完成,由於很急且資訊中心也無法在短暫的時間完成,因此才考慮委外。委外建議要有評選機制,避免典藏品二次傷害,建議可在合約擬定時納入:收到問題要多久回覆、回覆時要怎樣、處理時要如何、如果沒有達到約定要有哪些罰則,當然這些都與要花多少委外成本有關。建議每一個機構單位都要有資訊人員,避免維護人員還在維護的同時,計畫已經結束或人員已經離職的問題。因此常態性機構較少此類問題產生。例如某一位法施的紀念館要建置資料庫,當初是為了要宣揚法師的理念,會有許多加值品例如光碟網頁等,其目的在弘法,因此當目的不同時,系統的需求以及數位化的需求也相對不同,網站的建置較為簡單。當初藏品數量固定,其也無需建立系統,若只有五百件藏品,也建議可委外執行。在數位化中要強調共通性時,數位化的流程可制定,但仍需要考慮其藏品的數量以及計畫本身的規劃來擬定期該館的數位化流程。以國家檔案局而言,國家檔案法制定後,由於檔案包含許多典藏品,早期基層人員認定檔案就是公文時,公文要變為檔案時並非全數移轉,需要判別其價值性,例如中秋節請所有公務人員不苦收受廠商賄賂,每一人都有,此藏品有其收藏價值嗎?就算公文本身會是史料,建議是原發文單位做典藏,而發文單位只需要作一次典藏,而非每一收文單位重複典藏。
在執行典藏時,需要有文件鑑定,尤其是人事資料有其永久保存的價值,因此在典藏之前需要有判別工作,鑑定其價值性。又或是例如戶籍資料之公文搬遷、小孩子出生資料珍貴性在哪?之其在38年以前,其價值性可代表人口移動,永和地區是往何處搬移,遷徙活動呼之欲出,因此派別工作委請專家有其必要性。
鑑定原則:
一、 完整性
戶籍資料是戶政單位的命脈,其是完整的。
二、 時間性
是在哪個時間點的戶籍資料,此就為判別的重要依據。
可就最完整的先數位化,或最早期的數位化。但建議當要讓廠商測試或自己剛開始執行數位化時,建議先就目前較為近期公文來測試與實驗,之後才開始執行較有歷史價值的典藏品來做。

典藏品毀損是不可逆的,是並非金錢能衡量的。

五、 設備與成本
問:印記數位化與善本古籍數位化在設備上有何不同?

答:依循主流成來變動

六、 委外製作
問:請廠商協助開發影像裁切系統「印記取圖模組」時,是如何撰寫規格書?有哪些是需要特別注意?
答:當初沒有撰寫規格書,小畫家等影像系統。
此系統是委請掃校系統的同一個廠商開發,有其信心。建議委外廠商可考量:
一、 在評選時設計概念與其貴館的吻合度
二、 以往成品是否有技術門檻
三、 是否便於商談價格
四、 互動良好的廠商

問:決定此部分委外的因素為何?
答:同上

七、 內容保護
問:關於印記的內容保護方面,目前有進行哪些機制?
答:較於開放,目前只有圖檔沒有開放。只有權限控管,而沒有作浮水印的建置。權限是由該不同管所管制,因此當你有印記資料庫的權限,不太表你有人名權威檔的權限。
當初沒有考慮浮水印是因為主要想要呈現好的印記。
目前只要浮水印是可視的,分為破壞性與可逆的。破壞性即使消除浮水印,則此印記或圖檔將無價值存在。旦目前技術尚無法遏制偷圖的技術。
目前以敦煌文獻資料庫中,當初由於要讓國外學者能在資料庫中查詢,因此應變方式為置入「透明的浮水印」而非現成的浮水印機制,且至於正中央,是破壞性的但卻又不傷害此圖檔。但目前只限於書籍圖檔,書畫由於圖檔過大仍需要在測試。傅圖善本除書影外,都有加透明浮水印。
另外若書況不佳,但批次下來透明浮水印是一致的,因此有時書況不佳時浮水印需要更透明避免破壞到原圖像。建議在批次加浮水印前要先評估此套書的書況後,才加浮水印。

八、 其他
問:印記數位化工作有哪些待挑戰的議題?
答:專家學者的考證,技術性的都可以克服,但仍需要有專業的人員加入來判讀真偽。

問:對於未來其他單位欲進行印記數位化工作,有何建言?
答:計畫在進行數位化時,要考量本身藏品的數量以及價值,例如紙張式的印記在每本都可見,必要性需要在可量。當初建置印記是想要輔助善本考證版本,提供動態性的脈絡可供鑑定。建議全面性評估其典藏品有加分、有價值、有效益、目的及數量後,在進行數位化工作。
  若故宮典藏印章對於傅圖的印記資料庫是否有幫助,由於故宮典藏室供中藏品,傅圖則是私家典藏,若是當初供中有搜羅民間藏品,如次資料庫的串聯有其價值性。

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Taiwan簡介及網站建議

星期五, 一月 18th, 2008

內容發展分項計畫/  李姿穎0609

一、什麼是創用CC?

 

  在數位資訊如此流通發達的時代,人們藉由網際網路獲取大量的資訊,包含文字、圖片、音樂、影像等,都能藉由四通八達的網路系統,流通至全世界各個角落。但是,網路上有如此多的資源與素材,因為資訊的公開化,使用者可任意的複製、轉載、修改原有的創作作品。而大部分在網路上流通的種種資訊,皆未註明來源處,或可合理使用的範圍。此種任意複製、轉載、修改等現象,除了造成創作者本身的權益受損,而另一方面使用者,更可能因無清楚的授權標示,而造成侵權的行為。

Creative Commons組織於2001年成立,提出保留部分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的相對思考與作法。並提供六種不同的公共授權條款,創作者可挑選最適合的授權條款,透過簡易標示,就可將作品方便地釋出給大眾使用。而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因進行自由軟體相關的計畫,而接觸到 Creative Commons ,並在 2003 年 11 月成為 Creative Commons 在台灣的(Creative Commons Taiwan)的合作機構,進行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華語(台灣)翻譯及公開討論,並與其他機構及創作者合作推廣 Creative Commons,希望能藉此參與 Creative Commons 所推動的建立全球性公共資源庫的工作。

 


二、創用CC的四個授權要素及六個條款

 

     Creative Commons組織,想要找出簡單的方法,讓願意分享作品的創作者,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將作品開放給全世界的使用者使用,且自己又保留部分權利。分別利用「姓名標示」(Attribution)、「禁止改作」(No Derivative Works)、「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與「相同方式分享」(Share Alike)四個授權要素。四個授權要素,搭配出六種不同的授權條款。
    
(一)「姓名標示」(Attribution)
您允許他人對您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前提是對方必須保留您的姓名標示。
(二)「禁止改作」(No Derivative Works)
您允許他人對您的著作原封不動的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不得產出衍生著作。
(三)「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
您允許他人對您的著作原封不動的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僅限於非商業性行為。
(四)「相同方式分享」(Share Alike)
只有當他人將衍生著作採用與您的原著作相同之授權條款時,您方允許他人散布衍生著作。
…詳全文

電子報經營技巧

星期五, 一月 18th, 2008

內容發展分項計畫 / 蔡幸真

本文分為兩部分,第一部份挑選數個有特色的電子報,介紹其運作方式、特色及優缺點,第二部分以這些電子報為起點進行討論,提出規劃電子報可以參考的幾個方向。

國科會科學發展電子報  月刊 
http://nr.stic.gov.tw/ejournal/nscm/NSCM.htm

 

  科學發展電子報是《科學發展》月刊之全文線上雜誌,每月發行一次,該月刊創刊於民國62年,最初以提供專家學者間溝通為目的,後為機關政策性質刊物,現轉型為綜合性科普雜誌。目前雜誌主要分成四類:(一)專題報導(二)一般報導(三)科技新知(四)科學、技術與社會。電子報即為附上內文連結之雜誌目錄,以Frontpage製作,讀者可根據文章標題選讀單篇文章,最近一期的標題附有簡短內文提要,有助於讀者判斷是否符合閱讀興趣。文章皆為保留紙本排版格式之PDF檔案,由原完稿輸出檔案轉檔而成。

  訂閱與退訂方式簡便,使用者可於國科會網站首頁右上角顯眼處點選進入,填入電子郵件,並於個人信箱依訂閱通知指示執行確認即完成訂閱,退訂方式亦同。本雜誌提供過期雜誌檢索,檢索方式包括作者、篇名字串與卷數,但無全文檢索,且27卷第9期(88年9月)以前無全文資料,只提供目錄查詢。

  《科學發展》月刊電子報編排清晰、訂閱方式簡便、且提供過期雜誌檢索,符合讀者的需求,製作上沿用原紙本刊物的排版,簡化製作流程,便於管理。但所有文章只提供PDF檔案格式為美中不足之處,雖然所有文章皆可單篇下載,但PDF檔案下載速度不若一般網頁來得快,不利快速瀏覽,若能同時提供如html網頁之檔案格式對讀者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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