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旗魚傳
星期一, 五月 5th, 2008
1917年(大正6年)日本殖民統治臺灣時期,為改善交通、輸運民生物需及積極開發臺灣東部豐富的海洋資源,臺灣總督府多次實地測量與勘查尋覓建港地點,最終選定現今臺東縣成功鎮為最適合的設港地點。但建港過程幾經波折,至1929年(昭和4年)方始開工,未料動工不久遂因財政緊縮政策而停工,再經多方奔走與建言爭取復工,終于1932年竣港。緣於當時的行政中心為「台東廳新港支廳」,港口名稱遂稱為「新港」,一直沿用至今。
「新港」漁港建港完成之後,持續建設各項漁港設施並積極進行官營漁業移民,由於臺灣東部海域受黑潮流經的影響,表層大洋性魚種資源豐富,因此招募的對象以黑潮環境特性相似的日本沿海府縣為主,北自本州千葉南至沖繩等縣,陸續移入45戶(計152人),大舉開拓臺灣東部海洋漁場資源,引進動力漁船進行曳繩釣、延繩釣、鰹釣、刺網及鏢旗魚等漁撈作業技術。
來自各地漁業漁民各有所擅,但漁撈也面臨實際作業問題,經營型態亦逐漸調整,其中以千葉縣及和歌山縣移民利用小型動力漁船,在每年冬季於新港海域進行鏢旗魚作業,因漁場近、不需餌料且漁獲新鮮,獲得最佳的成效。由於鏢旗魚作業需要較多的人力,提供了當地漢人(來自恆春及綠島)及阿美族人成為鏢旗魚船成員的機會,因此創造新興的利益事業-「漁業」,造就出以漁業為生計的「漁民」。在鏢旗魚作業團隊中,每一位船員所負責的工作皆有明確規定,而當時參與的本地漁民以見習、煮飯等雜工付出為主。1945年臺灣光復之後,仍有少許日本漁民為臺灣政府徵用,滯留在臺灣擔任傳授漁撈技術給臺灣人的任務,臺灣東部漁民也因此承襲了鏢旗魚的作業技術。「漁業」的稱謂隨著歷史的變遷賦予的本土的言語,改稱為「討海」,「漁民」也遂稱為「討海人」,意謂著以海為生,靠海吃飯。